計程收費後國道警察取遞超速就可以縮編了 ??

計程計時候 ...
看經過各收費感應點的時間就可以換算出是否超速
ETC 裝完收費員沒工作了 ....
計程計時做好 ... 國道警察是不是也可以縮編了 ??

文章關鍵字
主動到案說明
我有小叮噹任意門
rediku wrote:
計程計時候 ... ...(恕刪)
到時國道警察不用辛苦的拿測速器在路邊測超速
只需要利用電腦程式主動抓出通過兩個感應點超速的車子並寄出超速罰單就可以了
塞車路段變慢, 超過路隊長後熱血大腳一踩開130+, 平均起來如果沒變, 我想還是要拍張照的!
這種超速罰單是無效的
不用想這麼多
因為違反了法律明確性
感覺倒是很多被害妄想症的人都出現了.
其實台灣最早的高速公路 就是這樣抓超速的
上去要打卡 下來再打一次卡 不是FB的打卡 是真的打卡鐘
他就是這樣規畫啊!!!

不然幹架那麼多發射器....

只是理程計費...那架再閘道就好

照片很簡單啊.....像機那麼多.....截個圖
隨便打幾行字說你超速就成了
我朋友移民到義大利好幾年了,他說義大利高速公路很少警察和測速照相,就是用上下交流道的時間來抓超速,所以他們都是開很怏,反正通常中間都會找個休息站上廁所或吃個東西之類的,然後再繼續超速,只要時間加起來不會被罰就好
不要在那邊天馬行空了好嗎???

超速 是抓瞬間最高時速 又不是平均時速

而且超速是可以連續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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