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陣雨 wrote:小弟就是產險業務員...(恕刪) 這就是台灣很多駕駛,就算是自己違規肇事,也要反咬對方的錯,話說車禍肇事是不是得做筆錄?那如果對方做完筆錄,我再拿證據出來證明對方做假筆錄,那對方是否涉及偽證罪或其它之類的法律....
版主的朋友這次發生的事故, 要修90多萬我們一般的百姓保單, 財損大概保個50萬, 因為我們認為修車50萬就修很多了,其實還是不夠修的,還是要自己賠很多!而且現在路上超跑名駒越來越多, 隨便碰到它, 可能就百萬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