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駕B牌轎車出遊 在省道上準備停紅燈時 被打瞌睡的駕駛的T牌轎車以超過60公里的時速 猛力追撞 朋友的後行李箱右半邊幾乎潰縮到後輪 拖去原廠檢修 估價修復要花費90多萬 追撞我朋友的肇事車居然"保險過期" 現在算算自己的損失: 修車費 碰撞造成的車價折損 沒車可用的不便(或租車代步的租金)可不是一筆小費用 看來恐怕要興訟才能多少討回補償 各位朋友 沒有買保險 您敢開車上路? 路政機關難道沒有強有力的管理措施? 以前在加拿大住過 汽車買保險至少要買一百萬加幣的保額 再加個幾百元台幣 就夠買一千萬的保險 買保險時會拿到一張貼紙 上面有保險到期年月 貼在車牌左上方 若保險過期還開車出門 可能被警方當場扣車 這才是真正好的路政管理 保障守法的用路人的權益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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