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前輩指教,我本身也是半個業務,我完全了解您所提出的所謂的業務成本。
雖然我也是業務,但我是很討厭很多業務的行銷手法
我自己在可以接受合情合理的範圍下,我是完全站在情這方面來去做買賣交易的,如果為了利益使盡任何手段與話術只為了完成交易,我想這不是我的作風,再者以上面的Case對我來說,就是抓到了客戶的把柄,半強迫客戶去購買不適合客戶的產品,站在身為業務的角度我是不會去做這樣的交易的,我希望完成的每筆交易雙方都是開心的。
身為業務也不是每個洽談的客戶都會成交,有的談了1個月跑東跑西,有的談了1個小時,花的心力、時間成本遠遠超過這個Case,還不一定能夠成交。
以上是身為業務的我的個人感受~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感受,我想發言的內容就必需以身做則,不然講的一套,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做的又是一套,那就是一個鍵盤手而己~

LeoMobi wrote:
D早在打第一通電話來...(恕刪)

會去要的可能有好位,這需要一點點勇氣,
會去要又把過程貼上來而被砲轟的,應該更少人了,這需要更多勇氣了。
硬要塞個英文單字,好cool
我想對於我的分享引起各位的公評,感到抱歉,我也學到一些東西。
我想該討論的大方向,不論是業務方面、法律方面、情面方面、客戶方面,前輩都有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議~
有不好的行為引起各位的關注也感到抱歉~
以下做最後的心得結語:
1.我應該熟悉契約的法理情,再來發出這文章來討論,不應該在不熟悉的情況下輕易發言
2.於理於法訂金是應該被收掉的,我能夠拿回來真的是算運氣很好了,不應該再有抱怨
3.自己簽下的契約應該要完全負責,不能事後返悔,再來怪業務不盡人情
4.我警剔自己,從今以後不再犯以上同樣的錯誤
感謝各位前輩指教,獲益良多,謝謝~

LeoMobi wrote:
我想對於我的分享引起...(恕刪)

面對這麼多批評還能這麼理性,佩服!樓主是一流的業務人才,祝您業績長紅!
我還蠻想知道買車付訂金可以無條件全額退還這種事是被哪個業務搞出來的?

顧客反悔而退還的訂金,還能叫做訂金嗎?

如果訂金可以無條件退還,那賣方收取訂金的當下,要如何確認買方確實有購買商品的意願?並進行交付商品的程序?
http://www.flickr.com/photo.gne?id=
純粹好奇

我印象中的合約應該是標明車型/款示/版本/顏色/配備/成交價/訂金/簽名等等...
如果車色還沒決定,為什麼合約可以成立呢?
事後決定顏色再補上合約不就是竄改合約嗎?
當然雙方都同意劃押當然沒問題
只是聽樓主的意思應該是還沒選擇才對,合約上應該不會註明車色才對阿?
這是一份有效的合約嗎?

假如這份合約一路走下去沒修改,結果車主想要白色,業務訂了紅色,這個失誤該怎麼辦呢?

maxchen27 wrote:
純粹好奇我印象中的...(恕刪)


如沒寫顏色不就是一份沒有顏色選項的合約??!! ........ 你錢都沒付清, 哪來的履行合約??? 付錢後,你要甚麼色就給你甚麼色,只要沒領牌, 你愛怎麼改你家的事! 選到顏色沒車時,再來喬.....

如果選色領牌後,還想凹改色---------- 那是神經病! 該看醫生,這不是消費糾紛!
樓主的事情已經落幕所以不予評論

我不清楚Nissan的購買流程與合約內容,但是我查到TOYOYA/現代/MAZDA/VW的合約都一定標註顏色,甚至可以寫上交車期限
部分車款的顏色還要+錢或是受訂生產
如果合約上沒有標明車色,那這份合約消費者是否可以主張為無效合約?
例如:我訂了馬三,價格談好合約簽完,最後才說指定"魂動紅",業代不可能自己吸收1萬吧?

業代應該要持有購買合約契約書才向上游製造商訂車吧?這時候應該也要填寫車色,製造廠才知道要生產什麼顏色
付清款項應該也是業代通知交車時或是掛牌前驗車要做的事情,5000元就能訂車也是滿讓人疑惑的
聽起來這份交易是有瑕疵的...不管是消費者還是汽車商
以上如果有錯請糾正

zenus wrote:
簽訂合約有三天的審...(恕刪)


那是因為馬自達缺車,如果過了交車期還拿不出來他可是要賠兩倍訂金.
既然你自己主動解約他當然很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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