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邊被撞~肇事車輛保險公司竟要求受害者負擔部分維修費用

wesley153 wrote:
8/22 下午三點,...(恕刪)


路口十公尺 不論有無紅綠燈和紅線都不能停車 不要因為自己的無知就認為自己沒錯

你錯大了 萬一造成傷亡倒時候你事情就大條了 有朋友停這樣害別人撞死 不要以為以前

都可以這樣停是沒事的 那是因為沒有發生事情
kellenhuang wrote:
路口十公尺 不論有無...(恕刪)

就跟這個一樣
車禍發生 不是爭他來撞我或我被他撞
因為誰去撞誰 不是釐清事故發生後責任歸屬的概念
應該從來沒有人 有看過 鑑定或判決書
會引用"他來撞我或我被他撞"當作認定過失的依據吧!!

也就是說會撞再一起 基本上就是有因果關係
例如 你的車停在停車格裡 但是
對向發生車禍 有一方彈過車道 撞到你停車格裡的車
沒錯 撞到你的車 而受傷的人或車
"和你合法停放的車" 仍然有因果關係
你不用去為了這個因果關係所造成的受傷或受損負責
不是因為他來撞你 更不是沒以因果關係
而是 造成受傷或受損的責任歸屬 還要看你有沒有過失

有沒有過失???很簡單
就是你是主動"創造"了這個車禍發生的風險的人?
~~~例如交通法規常有"..應停讓對方先行",
沒有停讓就給他開過去,就是創造了事故發生的風險

還是你是"被動"的沒有去避免這個車禍發生的風險
~~~例如,明明要轉綠燈前就看到搶紅燈的人,還不讓他闖過去
這種情形應該常在六線道或八線道的路口發生,但是闖紅燈不等於該死
可以被動的避免還是要避免

至於你停放位置的情形,應該賠你幾成的修車費
不是你 他(撞你車的人) 或他(保險險公司)單方堅持就可以解決的
和解是三方共同運用""智穢(強調有沒有融通的方法)"""來早日解決的
畢竟,沒有一件車禍是一輩子解決不了的,時間到了就一定會解決
無論如何 你 他(撞你車的人) 或他(保險險公司) 共同的交集一定是早日解決
~~~~希望對你有幫助(註:我是在中部某保險公司上班的小員工而已,沒有在作理賠,)
wesley153 wrote:
保險公司(名字上有個日本城市)只願負責理賠7成

我知道者有新安東京海上產險
不和解,上法院。
有個題外疑問...
巷口路口10m內禁停,可以輕易理解是為了保護其他用路人所設
若是10m內有路燈,紅綠燈,路牌指示,若車輛撞到可以申請國賠嗎?

kib30370 wrote:
違規不等於需要負肇責! 頂多請警察開罰單


沒錯...
要是違規的話
也是警察來開單
關保險理賠什麼事?
對方保險公司根本就是不想賠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t3629655 wrote:
但有網友又說還要再去...(恕刪)


你這是不是狀紙內容沒寫好,不是可以要求恢復原狀嗎??

願聞其詳喔~
請樓主抓好這4個字來爭取你的權益

"主力近因"

今天你違停在先,若轉彎車的視線被你的車擋住,
而與對向來車發生碰撞,他是可以牽拖到你身上的。

但你的狀況並非如此,不論對方是不是要停車在你車前後,
他是屁股撞上來,表示為駕車時發生失誤,(有測酒駕嗎?)
因而碰撞到你的車,這跟你違停一點關係都沒有。

主力:來自對方車倒車的衝擊力
因素:人為操控失誤

樓主~別被唬攏了~

另外
廣告愈大,表示成本高
成本高,代表利潤縮小
利潤縮了怎辦?
1.多招些客戶,多收保費
2.減少理賠金額,能推就推
它家的廣告~說其一不說其二啊XD
法律是給懂得人玩的
挨~~~~認了吧??
他有的是時間跟你耗
可以說他是保險公司請來專門跟客戶耗時間的
我覺得有點怪怪的,
因為停車問題應該是警察針對版主才對(警察開你單),怎麼會是保險員拿這條法條來跟你談,(保險員又不能開你單)
保險業者要來談的部分應該是針對[他撞我]這件事情來處理,不應該好像他是警察來跟版主談他撞你的理由。
這就是小弟不解的地方。
如果他這樣說得成,引用道路交通管制條例法條找你談比例原則,
那版主是不是可以引用法條告那位肇事車主,毀損罪。
亂扯我也會,肇事者沒有保持行車距離所以才會撞到我
wesley153 wrote:
反正事故原因不是由我造成, 我是不願意負擔這各費用, 如果肇事車主或保險公司負擔全部費用, 我應該會去申請
調解, 希望8/28可以安心的拿到修好的車子!
給大家一個警惕"路口10公尺禁止停車, 無論有無黃紅線", 這就是奇怪的台灣, 標線可以不用確實!,...(恕刪)

請確認自己的車子有沒有停在停車格
沒有的話要對方全賠
難啦~~~~~~

我只能說
保險公司處理過的交通事故
絕對比你我還要多許多~~~~~

對方還算負責的了
還肯報警
不像有些人撞了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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