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只有道義上的問題
意即沒有強制力
首先車子並非租賃
是口頭商借而來自然沒有書面的資料(沒有書面資料出事情兩造很難表達立場)
如果是租賃也是承租人(通常是駕駛)要負責財損的部分
回到現實面來看
這朋友這樣狹以法律名義要求負責(分攤費用)
其實言過其實
至於要不要付基本上如果這朋友不要了就不付
這朋友還要就協商吧
但是經過這樣的事情我看這段友宜也很難繼續下去了~
開車載朋友一直就有這樣的問題所以我的車都會買乘客險就是這樣
今天是乘客沒事如果有事基本上駕駛要揹責任
所以常說車子不要借人也盡量不要載人
但實務上是很難啦!不借人還好講!不載人太難了!所以開的時候自己要很小心或是透過保險分善風險!
再來就是車子的保險一定要保
保甲乙丙式就是在發生事情時把責任轉嫁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都不保就是責任自己承擔
出事了才知道平時繳保費的好
很多人省了幾10年保費
出一次事情就全部付出去了
CayeneAD
台灣肛鐵人 wrote:
日前放假給軍中朋友...(恕刪)
如果是軍中朋友主動表示要載你們
那我覺得雖然遺憾,但真講起來不用付錢
如果是你們聽到人家有車,主動要求「免費順道」載你們
那道義上,量力出錢修車也是應該的
畢竟人家當你們是朋友幫你們
現在人家有難了,你們好意思拍拍屁股就走人嗎?
題外話
如果我是駕駛,今天不管有沒有載其他人
發生意外(不管是不是對方全責)
借車的人是我,開車的也是我,我就該負責
因為那群被我載的人,只不過是剛好發生事故的時候在車上啊
真要講,也有可能乘客都下車了,然後才發生這種事情
那難道我要說,我為了載你們,所以才會出現在那邊,才會出事?
所以只要事故前有坐車的人,都要一起來分擔嗎?
如果不會要已經下車的人來一起分擔
那為什麼出事時還坐在車上的人,會被要求要一起出錢修車?
但那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