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高雄TOYOTA北高服務廠之業務過失

若是這樣,你應該跟原廠說技術是原廠的問題不是車主的問題,原廠未經車主同意,車主有權利要求無條件恢復權限
邱a
你的法律是指原廠要你對你家人提出告訴嗎?
Woody.
估計是這個意思,原廠沒有講得很明
清官難斷家務事,只是在車輛所有權人不知道或不同意的狀態下車廠變更車子鑰匙權限,這就有待商榷了,不然金融機構行員也比照車輛服務廠專員的做法,依帳戶所有人家人的要求(監護人 or 配偶 or 其它)任意變更帳戶密碼或轉帳..這豈不天下大亂了!?
Woody.
正解
了無牽掛
車輛所有權人不知道或不同意的狀態下車廠變更車子鑰匙權限 ,是不允許變動的車主本人未到場,就必須要有本人簽名同意書回傳到至總代理. 還是TOYOTA總代理沒有這樣要求各原廠?
但你若對原廠提告,你的家人可能也有連帶責任,畢竟有他的授權親筆簽名,這只會讓不和諧的關係弄的更差,要走法律途徑要想清楚
專員真可憐🥺
Robert5889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自己法律觀念淡薄啊~~~~~
清官難斷家務事. 自己家裡人搞自己, 大概是有理說不清.
車子可能只是登記在樓主名下. 買車費用保養之類的可能是各自都有出. 現在家人不想給樓主用車, 所以搞了這齣戲. 樓主動不了家人只好拉保養廠下水.

以上單純臆測. 如有雷同那是巧合.

這種大概就是上法院進調解會比較快. 上網分享的效用不大.

是我, 就兩手一攤什麼都不管. 直接離開所謂的家人. 自己去生活. 那台車當做分手費. 車再買就有. 把時間用在自己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你是不是開車都開到沒油

家人每次開車都要加油

家人不爽給你開了吧

家醜不外楊

不要怪人家服務
這事件要先釐清與建立好一些條件要素之後,

才能夠比較客觀的釐清責任歸屬。

車子掛在誰名下『這點車主已明確說明』

買車的款項從頭開始直到現在所有開銷由誰支付,有否別人支援部分等。

但⋯先不論上述,專員本身問題就很大。

如以車輛進場後做的所有變更,沒有確認是否車輛登記所有人本人意願就擅自應他人要求而變更鑰匙權限,

並回以『家人有簽名,有事家人會負責』之言,這句話本身就證明專員本身完全沒有法律常識,

應該為其無知且隨意的認定造成車主權益損害負起相當的責任。

當然此件中也不難看出車主與家人間有私人問題存在,

但這並不能影響車主本身應有的權利,讓權利被家人及專員隨意侵害。

車主提出恢復功能要求下,專員可以理性說明車輛設定上的一些剛性要求,

如要原始主要鑰匙連同車輛來才能設定等說明,而不是態度問題的回應自己去跟家人處理這樣的態度。



以上只是聽單方面說詞的看法,也許加上另方說明的話會更客觀明確。
@潛水夫@ wrote:
這事件要先釐清與建立...(恕刪)


贊成樓主對專員提告,不然以後車廠濫用名義對車主的車子任意遠端解除,豈不是天下大亂?
我覺得原廠說技術性上的無法恢復設定說不過去,那主鑰匙若遺失了,原廠也是沒辦法處理嗎?
唆使者是你家人,麻煩直接對你家人進行偷竊告訴,這非告訴乃論,真的是拍泥當 搞肖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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