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是帥哥 wrote:
今天去台北辦事情,因...(恕刪)


便宜行事的下場,省那2 30的停車費,結果花更大....
有點想不通 省60賠6千
這樣有覺得賺到嗎?
好好跟騎士和解吧
有保險應該就很方便 不過我相信你一定沒保險

林北是帥哥 wrote:
今天去台北辦事情,因...(恕刪)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小弟的姐姐前一陣子撞上路旁違規併排車輛

當時車主不在車上 但他的車子有1/2在車道上 所以會車不慎擦撞

副駕方向撞到他車尾 因為第一次發生車禍 報案後警察說是我姐的錯

車有保乙式 警察叫我們自己出險處理就好 所以我姐就說好

我當時聽了覺得怪怪的 那這樣是不是當時處理的方式錯了??

因為自己也不懂 就相信了警察的說法 還是他只是懶得處理才這樣說




k209269 wrote:
根據經驗違規停車 ...(恕刪)


+1+1+1+1+1+1+1+1+1+1+1+1

一台車幾十萬!省那幾十塊還說你沒錯?

yan-01 wrote: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小弟的姐姐前一陣子撞上路旁違規併排車輛

當時車主不在車上 但他的車子有1/2在車道上 所以會車不慎擦撞

副駕方向撞到他車尾 因為第一次發生車禍 報案後警察說是我姐的錯

車有保乙式 警察叫我們自己出險處理就好 所以我姐就說好

我當時聽了覺得怪怪的 那這樣是不是當時處理的方式錯了??

因為自己也不懂 就相信了警察的說法 還是他只是懶得處理才這樣說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恕刪)


就算車主要保險公司處理,
也要有警察提供的現場圖,照片,雙方筆錄...等,
才能釐清肇事責任,如果不是這警察太混了,就是你的說詞有誤。

Kang-Wei Tzou wrote:
就算車主要保險公司處...(恕刪)


基本上 車禍狀況如剛才所述 沒問題

那警察連三聯單也沒開 只印了一張車禍證明

內容有甲方乙方及車禍發生原因

我們當時也不懂怎麼處理 所以就照警察所建議去做

警察只說是我們的錯 對方不追究 拿那張單子去就可以出險了


林北是帥哥 wrote:
今天去台北辦事情,因...(恕刪)


正常來說 是你要賠醫藥費
他要賠你車子

yan-01 wrote: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恕刪)


警察有時候會偏袒弱勢一方,
做筆錄的時候一定要等頭腦清楚的時候再去做,不要被警察牽著走

基本上你撞違停車可能主因要負七成,次因三成是他違停

不好意思,我發現大家都在說"誰對誰錯"的問題,

如果今天大家都沒有保險,那就很單純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而我想跟大家說的,就是保險的概念,

強制險理賠對方醫療費用,是不需要肇責的問題..

如果對方有其他損失,例如財損,身體殘缺(殘廢),工作損失等等...
這些就需要第三責任險(任意險)來出險,這時候就需要看肇責!

例如對方車子修理費用需要一萬,而你的肇責為70%,對方30%,那你的保險公司會陪她7千元,
這時候反而是自己肇事責任越高越好,越可以賠到對方要求的金額!!


所以我希望各位要有保險的概念,不要只有傻傻的保強制險,能力許可最好多保第三責任險.
不只後續理賠有保障,更重要的是保險公司的服務,一切理賠事宜由保險公司跟對方談,省自己很多精神!!


請大家不要再用誰對誰錯來看事情,用怎麼解決的角度來看會比較好.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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