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ghaui wrote:遏止這些短程用路人阻塞高速公路,讓長途用路者能達到高速運輸的功能。(恕刪) 不認同版大的觀點!公共建設應是提升人民生活的便利,不然為何不是叫做做長途公路而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壅塞大部分的原因為事故及交流道設計不良而不是因為短途的使用者造成的!
計程收費會順暢多了看看國5宜蘭六日進雪隧前的收費站就知道了兩線轉五線進收費站再轉兩線然後大家全部亂成一團...真是瞎爆了.....而且使用者付費本來就天經地義,怎麼會一堆無知的人在說圖利財團呢?眼光太淺了吧
NickEast wrote:但對於原本不必收費的路段,卻因此得增加開銷;吃相有點難看... 哪裡吃相難看?原本沒收費,是因為沒設收費站(不敷成本...等)而非本來就不該收費"國道計程收費"應建立在現行的使用基礎上,並多了"便民"的成長空間; 而非是"挖東牆,補西牆"的金錢遊戲 本就該回歸使用者付費的精神,用多少付多少而不是一味利多大放送才叫便民
黑風凱特 wrote:而且使用者付費本來就天經地義,怎麼會一堆無知的人在說圖利財團呢?眼光太淺了吧 實現用路人付費的公平正義是事實。圖利特定財團也是事實。就看各人想要強調哪一個事實了。至於開版大那種借用高速公路作為短程用途又不想付費的,才是值得大家鞭笞的!
這問題之前就吵過了好嗎?要說使用者付費和公平,憑甚麼走路和騎腳踏車的不用付錢?????這點先凹地過去再說吧?都市每年花的經費較多,那應該要收的生活便利稅才對吧,不然繳一樣的稅憑什麼錢都花在都會區!!!真要公平,呵呵,不可能!
mingfang wrote:這問題之前就吵過了好嗎?要說使用者付費、和公平,憑甚麼走路和騎腳踏車的不用付錢?????這點先凹地過去再說吧?(恕刪) 你在高速公路上走路嗎?你在高速公路上騎腳踏車嗎?這點先釐清再說吧!
說真的使用者付費是應該的, 一堆短程的上來開時速五十跟在開平面道路一樣那這樣上來真得只是造成交通堵塞而已!至於有些人一直在討論的圖利財團, 說真的, 當然在某方面來說政府與遠通確實有瑕疵, 但當你做個企業就是要賺錢不然開企業要幹嘛!一碼子是歸一碼子的事, 台灣現在就是每件事都要泛政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