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20日簽訂了一部車並付了5萬元訂金
有幾件事想請教各位大大
1.由於幾經考量實在負擔不起必須退訂,隔天即打電話與業代表示退訂,
業代表示須請示上級,不久即回電不能退訂
2.22日再與業代溝通,業代仍表示公司有公司的規定他只是個小職員.主管說不能退訂
業代表示須等主管星期一上班詳細報告主管幫我爭取
3.買賣契約書上5日審閱期,於看車當日即簽定合約.業代亦未告知有審閱期的部份,僅要我簽名.
4.從簽訂到今天已經第4天還有轉圜的餘地嗎?
5.從行政院消保會查詢之相關資料: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之事項,其中不應記載事項中即有一點
不得約定沒收全部價金;除出賣人能證明其所損害超過買賣標的物現金交易價10%者,不得約定沒收已付
價金超過買賣標的物現金交易總價百分之10,
然而訂購合約書後面有寫一點:本合約因可歸責於買受人之事由致 不 能履行時,經出賣人7日之期間催告,出賣人得沒收買受人已付之價金------>此點是否已違法?
6.可否請教什麼是7日之期間催告?

以上幾點可否有大大可賜教,感激不盡
文章關鍵字
kshun wrote:
小弟於20日簽訂了一...(恕刪)



有5日的審閱期

理所當然,五日內皆可全額退款退費。
請直播該總公司的0800專線,跟他表示,業務不退款,若貴公司不處理,馬上請水果日報+消保官處理。

即可退款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在簽約時, 有些業務會叫人直接在審閱期欄簽名, 簽了名即表示你已審閱完畢.
這時在法律上就不一定有利, 畢竟你已簽了名, 這時可能得求助消保官等單位比較有用.
下次大家在簽名前停一下, 看清楚欄位再簽! 尤其是買房子. 買車...
kshun wrote:
3.買賣契約書上5日審閱期,於看車當日即簽定合約.業代亦未告知有審閱期的部份,僅要我簽名.


這條的意思是說,你可以把合約帶回家看五天再簽
不是簽了以後還有5天,任何合約都一樣簽了就是簽了

好好的去跟對方談的,用哀兵政策也是可以
你的狀況來說不宜採硬的,對方如果硬要跟你玩你的訂金確實會被沒收

話說您買車之前沒有先精算過您的經濟能力嗎?
車代為了成交和業績,合約的內容通常不會一條條的跟您解釋(與買房大不同)
所以就算他未告知但合約內有載明你就不能拿來當要件
好在您是買車,買房的話您就別想拿回您的訂金了

一個教訓,任何的簽名都一樣,請看清楚內容,紙張翻一下
簽的是不是正確的合約,有沒有複寫....
不要呆呆的人家叫你簽你就簽,萬一是本票咧!!
http://blog.xuite.net/ricksu.a1973/bikepapago?st=c&p=1&w=977821
josew wrote:
有5日的審閱期理所當...(恕刪)


網購、線上購物,才有所謂的7天的鑑賞期
所謂審閱期是在未簽合約之前,可以針對合約內容審閱5日再行立約
和車商談妥的購車條件5日內皆有效,超過審閱期而未立合約該條件自然失效

不是您所為理所當然的簽完還有5日可以審閱,請勿再誤導大家
以避免這些因為名詞定義上的誤差所造成的買賣糾紛
http://blog.xuite.net/ricksu.a1973/bikepapago?st=c&p=1&w=977821
這我很有經驗,

如果是跟大公司買車,請撥打0800客訴電話


如果是跟民間中古車行購買,車行不退訂金,
請寫信到你所在的市長信箱裡面,
他會安排調解委員會,讓你跟車商面對面協調
到時你硬一點,最少也能拿3/2回來...
不要聽信車商的狗屁話,什麼訂金一萬只能拿三千回去而已的狗屁,
不然就法院見,
訂金可以退的啦
問題是退的%數是多少
像Nissan我當初簽的時候就有事先問一下,如果我的資金臨時出問題必須退車,要扣多少
業代就跟我說公司規定要扣20%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小弟在溝通看看
到時在回覆
關於訂車, 請問有大大在訂單上註明幾日內退訂可全額退費的嗎?
沒有
第一次自行購車,唉.......
經驗不足,不知道簽訂合約這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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