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開車要迴轉的時候,因為一次沒有迴轉成功想倒車再切一次沒注意到後方有來車,等撞到才發現,立刻下車跟對方抱歉由於我跟對方都趕著時間所以雙方私下調解,當場我去領5000元賠給對方(對方開95年focus),對方有操我的車牌跟手機號碼,我也拍了雙方車子撞擊的傷痕,想請問如果後面如果對方來電說還需要賠償等等事宜,需要如何應對呢?(我是覺得這個賠償應該已經夠了..)
開版的大大 姑且不論你們之間誰對誰錯本人也曾發生過碰撞 後來要私下和解所以 我做了一個動作 "白紙黑字"一筆筆寫下來 然後雙方簽名這是保險公司的朋友的提醒 因為要處理事情實在是怕拖太久了若私下和解事情就當花錢消災了當下 因為趕時間 所以你付錢然後他也同意就走了 但要是真的他(無賴型)又來要錢只是你們都離開現場了 不知證據能剩下幾分? 可能看其他專家幫忙解釋一下怎麼處理我是覺得那是口頭上的 如果 真的不放心 那就約他 再白紙黑字和解一次吧
所有的案件協調或告訴,完全在一個"舉證"的概念之下運作!提出異議或賠償訴求者,必須提出相關資料佐證其行為之正當性!簡言之:1.白紙黑字:依雙方所共同認定諸事宜,快速解決。2.口頭承諾:遇到刁民,從此把法院當成便利店跑!所以,還是留下文字協議吧。
a10151015z wrote:小弟開車要迴...(恕刪) 老實說一切都要舉證的概念下進行,那麼對方若要做出再次求償的舉動,也必須有證據證明說你撞的且賠償金額不足,不然想要樓主再次出面談賠償問題,根本無憑無據,因為很簡單,警察在處理車禍時,除了紙上畫圖外還要照下可辨識雙方車牌車型的照片,若都沒照下來,就不能當成證據,這就叫做01名言"有圖有真相",所以樓主僅需留意一件事,那就是對方是否有照片為證僅有你的電話,是沒用的想告也無憑無據,且若為了不到萬元的費用提告,除非對方穩贏,不然也沒太大的必要,因為訴訟期間所花的費用及時間,是非常多且繁鎖的,提供樓主參考
先把領款的存根聯留著吧上面應該有地點時間到時可以佐證一下再來沒有人受傷的話對方再打來就不要鳥她了畢竟只是財物上的損失況且也不是你落跑總之大家有的揮再打給你要錢你叫他去報警再說吧雖然你錯但是你沒有落跑也賠錢給他了不報警是雙方的共識金額也夠了(你要咬住他的是舊的~全新扣掉折舊,就算有保險可能也賠不到這個金額咧)那要怕他嗎如果真的打來,記得錄音,說不定還可以告他....恐嚇
一般發生車禍的流程如下:有傷亡不可移動現場,報警,候車方警示三角架,通知保險公司無傷亡用記號筆在地面做好記號,將車輛移置路旁安全處,報警,通知保險公司這年頭,私下和解,最後到警局或透過保險公司人員,不然揮不完~a10151015z wrote:小弟開車要迴轉的時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