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開車要迴轉的時候,因為一次沒有迴轉成功想倒車再切一次
沒注意到後方有來車,等撞到才發現,立刻下車跟對方抱歉
由於我跟對方都趕著時間所以雙方私下調解,當場我去領5000元
賠給對方(對方開95年focus),對方有操我的車牌跟手機號碼,我也拍了雙方車子撞擊
的傷痕,想請問如果後面如果對方來電說還需要賠償等等事宜,
需要如何應對呢?(我是覺得這個賠償應該已經夠了..)
請問發生車禍沒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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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151015z wrote:
小弟開車要迴轉的時候...(恕刪)

對方要是有良心!!應該5000就夠了..要是獅子大開口!!就有的賠了~~
前提應該報警才對..自己私下和解!往後對方會反咬你一口..
開版的大大 姑且不論你們之間誰對誰錯
本人也曾發生過碰撞 後來要私下和解


所以 我做了一個動作 "白紙黑字"一筆筆寫下來 然後雙方簽名
這是保險公司的朋友的提醒 因為要處理事情實在是怕拖太久了
若私下和解事情就當花錢消災了

當下 因為趕時間 所以你付錢然後他也同意就走了 但要是真的他(無賴型)又來要錢
只是你們都離開現場了 不知證據能剩下幾分? 可能看其他專家幫忙解釋一下
怎麼處理

我是覺得那是口頭上的 如果 真的不放心 那就約他 再白紙黑字和解一次吧



所有的案件協調或告訴,完全在一個"舉證"的概念之下運作!
提出異議或賠償訴求者,必須提出相關資料佐證其行為之正當性!

簡言之:
1.白紙黑字:依雙方所共同認定諸事宜,快速解決。
2.口頭承諾:遇到刁民,從此把法院當成便利店跑!
所以,還是留下文字協議吧。
過完年假我也是廉價勞工...

a10151015z wrote:
小弟開車要迴轉的時候...(恕刪)


看不懂照片在拍什麼



a10151015z wrote:
小弟開車要迴...(恕刪)


老實說
一切都要舉證的概念下進行,
那麼對方若要做出再次求償的舉動,
也必須有證據證明說你撞的且賠償金額不足,
不然想要樓主再次出面談賠償問題,
根本無憑無據,
因為很簡單,
警察在處理車禍時,除了紙上畫圖外
還要照下可辨識雙方車牌車型的照片,
若都沒照下來,就不能當成證據,
這就叫做01名言"有圖有真相",
所以樓主僅需留意一件事,
那就是對方是否有照片為證
僅有你的電話,是沒用的
想告也無憑無據,
且若為了不到萬元的費用提告,
除非對方穩贏,
不然也沒太大的必要,
因為訴訟期間所花的費用及時間,
是非常多且繁鎖的,
提供樓主參考
先把領款的存根聯留著吧

上面應該有地點時間

到時可以佐證一下



再來

沒有人受傷的話

對方再打來就不要鳥她了

畢竟

只是財物上的損失

況且

也不是你落跑



總之

大家有的揮

再打給你要錢

你叫他去報警再說吧


雖然你錯

但是你沒有落跑

也賠錢給他了

不報警是雙方的共識

金額也夠了(你要咬住他的是舊的~全新扣掉折舊,就算有保險可能也賠不到這個金額咧)

那要怕他嗎

如果真的打來,記得錄音,說不定還可以告他....恐嚇
謝謝各位寶貴的意見,後續的動作心理大概也有個底了,謝謝大家
就算當場和解,也應該寫張和解書吧

口說無憑阿
一般發生車禍的流程如下:


有傷亡
不可移動現場,報警,候車方警示三角架,通知保險公司

無傷亡
用記號筆在地面做好記號,將車輛移置路旁安全處,報警,通知保險公司

這年頭,私下和解,最後到警局或透過保險公司人員,不然揮不完~

a10151015z wrote:
小弟開車要迴轉的時候...(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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