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入手新車,因為買的廠牌跟舊車一樣,就請業務開個價格把舊車買回
順便跟他訂新車,想說也省得自己到外面比價賣還要花時間
沒想到新車交完之後,業務跟我說當初他沒發現舊車有故障燈號
這個問題有可能要換動力幫浦,因此還要跟我再砍舊車價格

當初舊車開去給他看和開價,他大概趕時間只有發動坐上車看一下也沒試開
並且我們就車買賣合約也都簽了價格都訂了
也給他車號,車子除了近一年內保養都是在原廠,記錄他都可以查
現在竟然來反口要我一起出錢來修理,感覺真是非常的糟糕
自己沒有用心看車況,新車賣出後才來反悔
請問我要怎麼辦?有什麼比較好建議的處理方式嘛?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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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Chang0413 wrote:
最近剛入手新車,因為...(恕刪)


買賣合約也都簽了
舊車買賣合約簽了嗎?
AndrewChang0413 wrote:
最近剛入手新車,因為...(恕刪)
舊車買賣合約早就簽了,跟新車買賣合約同一天簽

AndrewChang0413 wrote:
舊車買賣合約早就簽了...(恕刪)


既然合約在手~清楚載明舊車買賣價格~那你還跟她擔心那麼多?


雅客山莊 wrote:
那你還跟她擔心那麼多?...(恕刪)


怎麼看樓主都不用擔心!

合約都簽了, 照合約走就好啦!
AndrewChang0413 wrote:
最近剛入手新車,因為...(恕刪)

老問題了,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除非你賣他時有明確告知此故障,不管對方專不專業,你就是有告知義務,不然就是有責任,什麼年代了,還一堆人天真無邪又可愛的有現況交車交屋的想法。
等他告再說,錢到手了不用理他,畢竟那不是重要零件(引擎或變速箱).
AndrewChang0413 wrote:
最近剛入手新車,因為...(恕刪)

stanley5488 wrote:
老問題了,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除非你賣他時有明確告知此故障,不管對方專不專業,你就是有告知義務,不然就是有責任,什麼年代了,還一堆人天真無邪又可愛的有現況交車交屋的想法。


所以每台中古車都要整理好才能賣???

一般跟車行收車簽的中古車賣買合約就是"現況交車"

頂多就是多寫上泡水或是事故可退車

範例:

wayne36183512 wrote:
所以每台中古車都要整...(恕刪)

不用整理,但要誠實告知,現況交車這四個字只在合約上明確註記雙方爭議之缺陷為買賣簽約時,買方確知時才成立,但若合約上已記載缺失,雙方應該也不會有爭議了。

合約愛怎麼寫都可以,反正應記載與不應記載的都有明確規定,不應記載而記載視為未記載。

為什麼一個簡單的觀念,這麼多人還不知道?如果事前知情而刻意隱瞞還有詐欺的疑慮,大家真以為拿到錢不理采就能全身而退嗎?也可以啦,如果你也跟一些二手車行的牛鬼蛇神一樣,應該人家就會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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