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打算調降汽車貨物稅,超過4年以上的老舊汽車想要汰換新車,將可以扣抵3到5萬元貨物稅}第一眼看到這新聞 直覺很開心(買車可以便宜一點了)但仔細一看他調降的是貨物稅 貨物稅 貨物稅 很重要 所以要說3次
這是一種富人稅 怎麼可以拿大家的所得稅去補貼車商的貨物稅 然後再希望車商有良心一點回饋給消費者 在車價上多少降點折扣來刺激買氣 這種邏輯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真的要刺激買氣 為何不直接在當年度所得稅申報中增列可扣抵購車支出一項 扣抵金額可以再討論 或者2種方案並行由消費者自行選擇 這樣車商在消費者有第2種選擇下 也才會真的用心將本求利用最大的折扣來吸引消費者 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