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停車的亂象很多 有些疑問想問問大家! 讓他們丟臉!

亂停車的亂象很多 有些疑問想問問大家!

如果在 FB創一個(亂停車讓大家都認識你)的社團,

(讓大家認識他們 讓他的朋友知道他這麼....)

如果在社團裡 PO 亂停車 車子跟他亂停車的現況(照片),

然後(不把)車牌 馬賽克 不留上不雅的字眼!

這樣PO上去 或 開設的社團負責人 會觸法嗎?
文章關鍵字
其實網路上很多交通志工提過
有的路段原本違規停車很嚴重
經過交通志工的攝影留念後
多少有改善效果
告訴我們好處是
使用者付費具有宣導交通安全的實質效果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後
許多電視台播報新聞時都會在影片加上馬賽克
以免觸法被告

對方不過就是違規停車嘛
公布影像資料對違規人不痛不癢
搞不好還會被告被求償
當然閒閒沒事錢又很多的話
是可以做科學實驗試試看
不然按照交通志工的作法
讓對方的美車在條杯杯電腦秀一下
掛號就會幫忙送到對方的家
國庫會感謝你
對方就會知道這麼做是錯的
你也不會因為被告
搞到對方也知道你家住哪裡
不違法又和平解決
多好
個資法第19條 蒐集.處理
第20條 利用.

都有明訂 與公共利益有關 / 為增進公共利益..

用這二條為抗辯, 不知可否躲過個資法的規範?


mina998 wrote:
個資法第19條 蒐...(恕刪)


不要小看台灣的法官
有罪無罪完全是法官自由心證
換句話說
既使無罪
法官要判你有罪
你躲也躲不掉的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敢亂停車 就拍照舉發
讓他報效國家 增加國庫收入~

公布車牌相片又能怎麼樣
你也不知道他是誰
又不能TAG他

就算有網友看到
誰那麼無聊會去記車牌呀??
車牌不是個資,法務部函示過

法務部 96 年 07 月 03 日法律字第 0960019333 號:
車輛之車牌號碼,並無法識別該車輛所屬之個人資料,非屬於本法(即個資法)所稱之個人資料。



很多人不怕丟臉,荷包瘦了比較有感
就幫他們拍照錄影,正常的鴿子就會寄照片給車主留念了
一張罰單一份心,建設國家真溫馨

鴿子為什麼會分正不正常呢?
因為兩年前,過年期間在旗山遇到大塞車,有人雙黃線逆向
附上影片給高雄鴿舍,還可以回信說沒有違規....真有人情味
今年九月,寄給宜蘭鴿舍的信件,更是乾脆不回應
可是也有遇到好鴿子,因為影片檔未正確完成上傳,後來補傳資料
國道鴿子還會打電話來關心,並確認上傳成功

檢舉違規停車照片要項,底下網頁都有寫
**遠近現場多拍幾張,駕駛座一定要入鏡,臨停跟停車的國家建設金額不同喔

**違規畫面除了影片檔,還可以附上多張依照時間序的擷取畫面壓縮檔

(我是附加了15張單獨照片,上面那張是示意圖)

以下是國道及五都的檢舉方式,其他縣市就Google一下:
國道檢舉專區 (專區形式,檔案加總容量上限100MB)
http://www.hpb.gov.tw/files/11-1000-225.php

台北市檢舉專區 (專區形式,檔案加總容量20MB)
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em=40453033&CtNode=62861&mp=108001

桃園市檢舉信箱 (專區形式,檔案加總容量30MB)
http://traffic2.tyhp.gov.tw/report/index.php?catid=10

台中市檢舉信箱 (專區形式,檔案加總容量60MB)
http://www.police.taichung.gov.tw:443/TCPBIssue/Front/MailBoxAddForm.action?po.station=001&ctNode=230&mp=tcpb

台南市檢舉信箱 (專區形式,檔案加總容量30MB)
http://www.tnpd.gov.tw/chinese/home.jsp?serno=201012130069&mserno=201012130066&menudata=TncgbMenu&contlink=ap/mail1.jsp&level2=Y

高雄市 (檢舉信箱,檔案加總容量未知)
http://www.kmph.gov.tw/jiaotong/cp.aspx?n=E8346ACBCD039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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