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有兩台車, 一台 Volvo, 一台賓士
Volvo 由於車齡已經有幾年, 所以保的是丙式全險
賓士則一直都是保乙式全險, 但兩台車分別向不同產險公司投保
在台北市開車十多年以來, 曾出過三次小車禍
但有兩次都是停紅燈"靜止狀態被追撞", 傷的也都不嚴重
由於我方都無肇責, 因此從未出過險(只有請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車體險保費自然也是有享受到折扣
只有在去年發生了第三次, 還是一次很鳥的車禍
那次開的是volvo ,
原本順順的跟著車流開, 沒想到前方叉路突然跑出一個騎車的,
一轉出來幹道就直接逆向
我和前方的休旅車為了閃他, 往同一個方向靠, 結果碰在一起
好險當時車速都不快, 車距也不算近
在有剎車的情況下,我的車頭輕碰到前方休旅車後面加裝的鋼管架
(S40 沒有配備自動剎車)
水箱罩破裂, 保桿跟引擎蓋輕微掉漆
其實也算傷的不嚴重
那個騎士在一旁觀望要走不走的, 被我和前車駕駛給攔下
報警之後, 那位騎士酒測高達0.7x
雖然騎士有酒駕,並且無預警逆向讓我們閃避不及, 但由於我身為後車撞到前車
我很清楚不可能完全無肇責 (應該是我3:騎士7)
前面的休旅車駕駛倒是很乾脆
由於我僅碰到他的鐵架, 看起來也沒甚麼傷,
所以他直接就跟警察說他的車不用修理了,
拿了三聯單就可以走。
那個騎士吞了張罰單之後,
也當場說他要負責我們所有的維修費用,
在報案三聯單空白處寫上了"OOO(騎士)願支付OOO及OOO(我與前方車主) 車輛維修復原費用"
(由於三聯單保險公司收走了, 字面可能有點落差,但意思差不多就是這樣)
如果到此為止, 聽起來似乎是個很簡單解決的事。
於是我把車開回原廠, 請原廠的保險專員處理
他們收走三聯單之後, 我還特地叮嚀說對方騎士要出所有維修的錢,
如果我有需要支付任何維修費用, 請務必聯絡我。
一周後保險公司來電了, 說我這邊不需要付錢
由於當時案子在趕工作很忙, 在這件事上頭沒想太多
我以為保險公司的意思是"不出險", 就直接讓車廠把我的車復原。
過了八個多月, 賓士車要續保乙式全險了
結果光是車體險這個項目, 保費從兩萬有找, 暴增為三萬多
而且還是在車體價值比前一年低了40萬的狀況下
一查, 保險公司說我前一年有出險紀錄
當時覺得莫名其妙, 於是調出過往幾年的保險紀錄
驚覺去年Volvo 的保險公司是直接幫我出險, 而且還出了接近六萬元...
(一個水箱罩加上引擎蓋和保桿烤漆....?!)
我知道出險是看次數不是看金額,
所以我有點懷疑去年的保險公司根本是便宜行事, 沒有去找騎士求償
而是直接出我的險把整件事情解決掉, 還跟我交代不清




如果我知道他要出我的險, 我自己不會乾脆直接叫那個騎士來付錢就好了啊
反正他都白紙黑字寫明他要出錢了



都超過半年了, 也無法再申請肇事鑑定, 而且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現在因為這點小事, 我的賓士保費要連漲三年,
與其說在意這些錢, 我真正不爽的是好像隨隨便便就被保險公司賣了
就當作花錢買一個教訓, 以後千萬更會小心注意保險公司那些"專員"處理事情的細節

對了, 我的Volvo 去年是保旺旺
所以今年我立馬換保別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