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換車,我是賣方,車主是掛在家人名下。
目前的舊車在車友之間找到了買家,不過對方還在看其他車,感覺不太想買了。
我也有同時在原廠中古車部門詢問,當場報了8x萬的收車價,也簽了買賣合約,拿走行照,不過並沒有給我訂金。
結果當天晚上車友跟我聯絡,並表明願意掏出8*萬現金來買。比車商多7萬。
如果是你們,會賣給誰?
價差7萬,也是一般一兩個月的薪水耶⋯⋯
我沒有實際收到訂金,即使合約內有寫違約賠訂金兩倍,我違約也不需要賠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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