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召修原廠不配合,交通部擬修法開罰最重30萬

30萬到底算多還是少?開罰最重30萬
10個人大概沒半個會覺得罰30萬會痛吧,就看車商臉皮是厚還是薄了,希望車商們都會愛惜自己的羽毛。
是在搞笑嗎?

罰3-30萬,這個金額對車商有感覺嗎....
胖胖瓜 wrote:
30萬到底算多還是少(恕刪)

不是都會說台灣用料不同,所以不用招回
胖胖瓜 wrote:
30萬到底算多還是少?開罰最重30萬
10個人大概沒半個會覺得罰30萬會痛吧,就看車商臉皮是厚還是薄了,希望車商們都會愛惜自己的羽毛。

我看到笑了,
最重罰30萬??????????????????
隨便一個重大事件(零件)不招修給你罰30萬,
國內車廠就可以賺個3000萬以上,
這到底是在幫消費者還是車廠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政府果然遇到財團
膝蓋都是軟趴趴的
如果是遇到老百姓
膝蓋就是硬梆梆的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胖胖瓜 wrote:
30萬到底算多還是少?開罰最重30萬
10個人大概沒半個會覺得罰30萬會痛吧,就看車商臉皮是厚還是薄了,希望車商們都會愛惜自己的羽毛。




果然和檸檬車條款一樣對車商不痛不癢 非常友善

台灣賣出的同型號召回車罰一台30萬就會痛了
30萬?
召回成本都不止這樣了
讓你罰吧
就跟酒駕罰錢對酒駕者無感,幾萬塊誰沒有
召修工料成本每台車至少幾千,重大零件例如氣囊就要上萬。
車商如果擺爛不召修,付30萬的罰款給政府就能了事還倒賺。
影響商譽?商譽是能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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