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更新:我剛剛找到一張當初過戶付款時簽了一張全國汽車公會買賣合約書,內容都是制式行文,
其中第5點內容是:甲方以現車況,現里程數及配修交付乙方本車里程數可能因里程錶損壞更換、人為調錶...等因素,故無法表示其真實里程數,甲方已充分善盡告知義務,二手中古車僅及供參考,乙方確認簽名:( )
當時這張我並沒有在括弧內簽名,因為他口頭跟我說現況車里程是對的,所以我僅在最下方乙方(買方)那攔簽名付款,而我現在上網查資料,
有關「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對於里程數之應記載事項規範(對消費者最低限度之保障)如下:
交車時碼表之里程數:雙方依據車輛現況記錄里程數為_______公里
□擔保車輛之里程數和現況之里程數一致。
□不擔保車輛之里程數和現況之里程數一致。
(未勾選則視為擔保)
請問我這張是否等於擔保里程數?是否就能以民事提告請他負責賠償?
另外我現在苦惱原廠保養車廠不提供紙本保養里程,我真不知道該怎麼提出2017年真實的里程數證據...
------------------------------
想請問版大們,
我去年跟一位民眾購買一輛車齡12年的中古車(購買金額13萬元),過戶里程是9萬多公里,當時是電話交談,詢問對方是否無事故無泡水非法拍非營業車,里程是否真實?對方說是。但我太傻了,因信任對方,就沒寫紙本合約,目前僅留有LINE對話的購買證明以及監理站過戶證明。
因為這台車毛病多且多次進場修理,朋友就懷疑有問題,經查發現這台車是競拍中心平台所拍出的車,內容也寫里程是9999999(不保證),所以後來我去汽車原廠保養廠查詢里程數,最後一次保養是在2017年時,里程數16萬多公里。朋友說依正常行駛推估,這台車賣我時,實際里程應該20幾萬公里以上了...我心裡好難過Q_Q。所以我趕緊Line聯絡這位賣家,結果賣家說他人不在台灣,之後訊息都不回覆了。我覺得對方心知肚明這台車是法拍車且里程不實,所以刻意不理我Q_Q。
基本上我不想去告詐欺,因為路途遙遠太麻煩且證據也不太夠。
我想請教的是當初沒簽合約,這樣能否提民事訴訟,告賠償應有的損失(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等等規定請求減少價金或是解約?)以及精神賠償金(請假、路程、時間等生活上的損失)?
我原本是希望對方負起責任,原價買回去,但對方不理睬應該是沒辦法,所以只好提起民事訴訟,但就怕告不成,然後又花了很多時間跟心力。另外請教民事訴訟會開庭好幾次嗎?官司是否會拖好幾個月或好幾年?
另外想請教,我去原廠保養廠查紀錄,但車廠人員只能告知我資訊,無法列印給我,所以關於原廠里程數據,我手上沒紙本資料,這樣法院能採信嗎?
在此先謝謝各位版大們的指教。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