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家店,店租一個月是5萬元,6個人力,每人月薪+獎金3萬元、水電雜支5000元、設備+開店初期成本攤提5000元,一個月至少開銷就要24萬,如果平均一台車賣5000元,那麼一個月要賣48台,一天要賣1.6台(一天賣不出1台的大有人在),這6個店員(其中有一個店長)分早晚班各有三個人,一個人負責組車兼維修、一個人銷售與接待、一個人負責櫃檯及電話接聽(門市工作要是只有這三項才有鬼,另外總得讓人休假),做過門市的人都知事情如果能像上面幻想地順利進行,那一定是在做夢!
以上的例子是不太可能發生的,因為門市大到可容納這麼多展示車,會吸引這麼多的客人,需要請到6個人力的店家,租金、水電、初期成本,絕對不可能只是那種數字,一家店那麼多工作,不是只有應付現場客人需求而已,一個月只領3萬元,沒幾個人做得下去的,所以要讓上面這個機制運轉下去,就是提高商品單價,如果商品單價是平均10000元,一天只要賣0.8台,人力只要4個人以下或許就能應付,獎金的分配也能提高,從業人員也會較樂意做下去。
以上只是個粗淺的例子,所以要老闆願意多賣一些平價的產品,這種願望簡直就太沒有菩薩心腸了!
在營業額不變,單價又不能提高的前提下,能改變的應只有人力成本,不是少一些人,每人多做一些事,就是人力不變少,但每人少拿一些薪水;如果你的老闆是這樣做生意的,相信你不是離職就是做得很幹!所以,不是商品太貴,而是你的消費能力真的不一定要買那麼貴的東西,希望人家不要賣那麼貴的東西,不如想辦法把自已賣的商品單價也拉高,自然會有更好的消費能力,如果辦不到?!那就繼續來01抱怨啊?抒解一下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