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APP有7天鑑賞,請問虛擬點數呢?

因為虛擬點數大多是使用在遊戲上,所以PO在這個分類廣徵大家的看法。

如標題所述,app被視為一種商品而有所謂的7天鑑賞期
虛擬點數又該如何被定位?


本人對gash的認知是
1.從實體通路購買點數
2.從網路上透過ATM、信用卡等小額付費機制購買點數

事發原因:

個人因為玩某個網頁遊戲,該遊戲提供gash的儲值管道,由於當天儲值出門不便,因此想到透過gash線上儲值

事發經過:

由於gash現在正在做轉換到beanfun的工程,所以個人索性直接在beanfun註冊並購買點數
購買完後發現beanfun所提供的儲值遊戲並沒有我要玩的遊戲,頓時感到相當莫名奇妙!

經過上網搜尋及客服專線後,才知道原來gash實體通路賣的與上網儲值的差異在於:

1.實體通路gash用途較廣,可以儲值在beanfun及任何有與gash合作的遊戲
2.在beanfun儲值的點數只能用在beanfun所提供的服務遊戲或商品中

個人頓時覺得有受騙的感覺!

不過當下還沒有很強烈,因為朋友之前曾用gash轉點儲值過
所以打去客服詢問後的回答是:7/18(我7/22儲值的)已經終止該遊戲的轉點服務!!

真是晴天霹靂!客服還強調:我們有公告喔!!

個人想法是:
1.我臨時儲值,而妳們的公告又不是彈跳式視窗,或有足夠讓消費者醒目的方式呈現,一般來說,除非天天上beanfun,否則根本不可能會去注意到該公告
2.我所玩的那個網頁遊戲的gash儲值,沒有任何提示,例如點進去後會有相關訊息告訴儲值者停止轉點的服務措施,所以玩家應該要去實體通路購買的注意事項
3.beanfun目前所提供的東西,本人看過,悉無興趣,於是打電話問能否退費,客服回答不行,說會員規定上不能退費,說真的,我不曉得這樣的邏輯是根據什麼,對方的舉例居然是用禮券!

總之,我現在遇到的問題是,想退錢無法退,對方提供的東西我沒興趣,這筆錢(雖然不多,900元而已)就這樣卡在那裡,不過如果有1萬位玩家同我這情況,那就有900萬卡在那裡

最後,app跟虛擬點數應該是有不一樣的地方,app是商品,虛擬點數是一個服務平台,只是我不清楚的是,消費者難道沒有權利要求退還現金嗎?

舉個例子,如果你家小孩,因為某些優良事蹟拿到一筆獎金,而這小鬼平時就有玩遊戲,一時腦昏就把獎金都儲值進去,等父母知道後,即使很生氣但是卻無法退費,老實說,對消費者不是很公平的.....



文章關鍵字
我覺得您這種狀況因該要以個案來處理

如果什麼東西都要有七天鑑賞期個人覺得很不合理

在來您舉的例子也很爛

也就是說如果我小孩衝動買了一部車....

我覺得不行這樣浪費!!也可以開七天就把車退掉了喔

不要說點數是虛擬點數跟實體車不一樣

今天會買虛擬點數很單純就是要儲值或買商店道具

請問以您的觀點那是否買線上遊戲道具也可以七天鑑賞期阿

不要把七天鑑賞期無上限的一直延昇....

我最近有一筆和 MyCard520 的糾紛

從 7/11 至今, 交易失敗、儲值失敗 但是卻已經從 Paypal 扣款了不還我

在 paypal 糾紛留言十筆,沒任何回音

在官網留言,只會回信說 需要不包含假日 7-14 天

一整個無賴


paypal 來信通知 糾紛如果不轉為「索償」 將會在 7/31 之後自動視為糾紛已經和解

屆時我不能重新要求退款


我個人認為 網路遊戲的販售、點數的販售 都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並不是說 一句「無條件退貨」 就可以解決的


而是應該要求廠商把銷售、整合作好

不是讓消費者花了錢之後 毫無退路

亦不是過度保障消費者而讓廠商毫無退路


像 MyCard520 也是因為整合太多遊戲

交易查詢 其實有兩個 entry, 查出來的資料還不同

魔獸交易也有兩個 entry , 其中一個還會失敗 ....

而且有些遊戲 買了安裝 卻會藍幕, 客服卻豪無法辦法協助

我買個會讓作業系統當機的程式幹嘛? 當然要能讓我退貨啊...










我想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是,連APP的使用都以消費者為考量而推出了7天試用期
何以儲值點數不能有退費的機制呢?



jacky7986 wrote:
我覺得您這種狀況因該...(恕刪)

bleeza wrote:
我想您誤會我的意思了...(恕刪)



說真的APP七天鑑賞期有點像只有台灣才有這種條款(其他國家我不清楚不好意思)

如果您真的要比較的話!我只能說APP七天鑑賞期最主要一切的導火線始於

Apple App Store的一款「超級手機號碼追踨器」!!有看新聞因該清楚

才有這種七天鑑賞期條款~~~

保障的就是內似這種垃圾軟體~消費著求救無門

一個軟體你無法得知是否合乎自己使用!以及內容所以我覺得七天鑑賞期是勉強說的過去

(我個人很不贊成這條款)

但今天您會去買虛擬點數代表您已了解這遊戲內容!而想繼續遊玩或購買商城物品才會去買

我所想表示的就是一個是未知產品是否適用

一個是您已知道產品內容!且想要繼續加值服務吧



虛擬點數要七天鑑賞期有點怪.
應該要直接退費才對.
因為買點只是把台幣轉成點數.所以也要能把點數轉成台幣才對.
最多就加個手續費和8591一樣.

當初PO這篇文章時,bean fun連退費規定都沒有,這次上來,已經發現有退費規定

不過那個規定實在是訂好看的,擺明就是應付消費者而已,把消費者當白痴一樣!

1.退費手續費高達30%!而且叫作成本!真不曉得他們成本如何計算的,那些客服人員可不是只有服務退費的消費

者而已喔

2.退費程序根本不透明,只能用"付費"電話去電詢問,額外花電話費就算了,客服人員還很會拖時間,我打了3

通,每通至少都是5分鐘以上,甚至超過15分鐘的時間。這麼大的一間公司,定了規定卻不附上退費申請表及

流程表,這說明了這家公司跟你說他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根本不能讓大家了解退費制度的正確執行情況

根據本人詢問的結果,退費至少要準備的資料有:

該公司退費相關表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金融簿影本,"戶籍謄本正本"

最後,還要"掛號"寄回

不過從上週某天去電至今,對方還問了傳真號碼,但都沒收到該公司的相關表件,而且如

果有傳真,連個電話確認都沒有,這樣的退費服務如果要算在成本的話,實在是無法接受的服務,虧這家公司所

經營的就是資訊服務咧,真是讓人感受不到服務的誠意。

以上準備的資料,除了相關表單是該公司會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給予外,其餘的金錢及時間成本都是消費者要付出

的,另外,如果該公司將表單資料放在網上下載,我想這樣的成本更是不須讓該公司承擔才是,基於此,本人甚

至認為,該公司在訂定這條規定只是虛應消保官的要求,所以可能連相關表單都沒有,否則依照民間企業

能省則省的邏輯,這樣的成本想必也應該會轉嫁給消費者

3.消費者付費儲值有多種方式,但是退費卻只有一種方式,完全不甚合理。遊戲規則由對方訂定,但是訂定的

內容卻完全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誠信平等互惠之原則。

以本人的例子而言,本人使用本人名下手機小額付費,本人親自去電要求退費,且該退費規定開宗明義為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

我想這句話根本是個屁!因為就本人交涉的結果,對方居然還遊說本人要提供更優惠本人的方案,

這叫做拖延戰術!需要1~3個工作天,然後等到這三天過去,如果你沒去注意,這件事情就這麼拖過去了

的確,本人就是遇到這種情況所以特此上來分享給大家

最後,無論本人是否退費成功,一定會上來跟大家分享退費心得,讓大家了解一下為什麼要訂定消費者保護法

這法條,我想,有這個法,企業都能如此跋扈,如果沒這個法,那豈不是吃定大家了!以上!

Purr wrote:
我最近有一筆和 My...(恕刪)



後來我順利拿回退款了,花掉的時間 非常的久

還好是 paypal 可以處理這種糾紛


當我對 paypal 提出糾紛處理後

她依舊是不理不睬 任由放置至時間滿 14 天, 由 paypal 判處退款

從我提出申請退費至今,至少10天了,大家拭目以待,無論結果如何,都可給大家參考這家公司的服務態度是怎樣

我想一家有賺錢的公司是不會這樣對待消費者的...
今天收到中華電信的E-MAIL,告知退費一事
處理時間約3週,儲值900實際退費857,被扣款的部分是營業稅

扣款的內容個人認為合理,可以接受。

提供個人經驗供大家參考,另外也要肯定該公司最後的退費方式,雖然退費時程日久

不過我想應該跟身分查證有關,所以如果各位儲值的方式是在超商購買,或是其他管道儲值的話,基本上個人覺得應該會有很多手續要處理,總之,該肯定還是肯定,有需要改進的部分個人還是建議遊戲橘子行政人員應該要簡化流程,這樣才是一間有氣度的大公司。


bleeza wrote:
從我提出申請退費至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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