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住戶這樣做合理嗎?

人帥到處炒 wrote:
公寓大樓有很多事情可(恕刪)


已經決定處理方式了
謝謝
Siatio21 wrote:
感覺你往後的日子可頭(恕刪)


我那邊偶而過去
主要停車及接待客人用
還好
長住那邊就真頭大了
kent4505 wrote:
小弟為人處事的態度一(恕刪)

這人是住海邊的?
又不是管理員,理他幹嘛?
讓他去找管理員來再來看要怎樣處理啊!
話說...
搞不好上一任屋主就是受不了這個機車鄰居才搬走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kent4505 wrote:
在我肅清了這棟前
可能要先找房仲把房屋賣了再說@@


把您的鞋櫃再擺出去
然後一起檢舉、一起受罰
被針對還可以反駁說天知道是不是舊住戶檢舉的
其實AB兩住戶跟樓主雖然在同一層, 但行動路線不重疊,
跟樓主動線重疊的區塊就是CDE 三戶(包含樓主),
因此樓主鄰居不會想要理會AB兩戶在公共走道做了什麼.
所以樓主只要專注在CD兩戶的相處上.

以我為例,一層四戶,相關位置類似 A-B-----電梯-----C-D,
我的鄰居C最近搬來, 位置就類似樓主一樣,動線在我(D)的前面.
他搬來不久, 就問我說, 他想擺個鞋櫃,不知道可不可以.
我跟他說, 擺在邊邊, 不妨礙我的動線, 我個人沒意見.
其實我自己也擺了鞋櫃,但是我位置比較裡面, 不會妨礙他人動線,
他也不會認為, "你自己有擺, 管我要怎麼放".
雙方協調好就好,以和為貴.
至於另一頭的兩住戶(類似樓主的AB住戶),根本不用跟他們協調(不上綱到法律).

樓主鄰居晾雨傘, 是否確實影響樓主生活動線,
如果有, 可以勸誡鄰居,再進一步採取行動,
如果沒有,那就是氣不過而已, 當然要檢舉鄰居、整層、整社區, 那也是樓主的權利.
palihon wrote:
其實AB兩住戶跟樓主(恕刪)


傘剛好晾到我家牆壁外邊(真會選位置)
傘的面積比鞋櫃還大
當然會影響
kent4505 wrote:
小弟為人處事的態度一(恕刪)
講「管不了遠的」這種話的只要強勢一點就會縮回去。
咖啡黑元素 wrote:
這人是住海邊的?又不(恕刪)


據管理員說法
的確是
不過不只是我這戶
連對面那戶也是
真慘
Lucky John wrote:
講「管不了遠的」這種(恕刪)


我就是被他一句話
"你是想比爛嗎"
搞到啞口無言
臉皮薄吧
1.公共空間,不應擺置私人物品
2. 下雨天擺傘,當然也不行.
3. 大家都有傘,不會擺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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