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AB兩住戶跟樓主雖然在同一層, 但行動路線不重疊,跟樓主動線重疊的區塊就是CDE 三戶(包含樓主),因此樓主鄰居不會想要理會AB兩戶在公共走道做了什麼.所以樓主只要專注在CD兩戶的相處上.以我為例,一層四戶,相關位置類似 A-B-----電梯-----C-D,我的鄰居C最近搬來, 位置就類似樓主一樣,動線在我(D)的前面.他搬來不久, 就問我說, 他想擺個鞋櫃,不知道可不可以.我跟他說, 擺在邊邊, 不妨礙我的動線, 我個人沒意見.其實我自己也擺了鞋櫃,但是我位置比較裡面, 不會妨礙他人動線,他也不會認為, "你自己有擺, 管我要怎麼放".雙方協調好就好,以和為貴.至於另一頭的兩住戶(類似樓主的AB住戶),根本不用跟他們協調(不上綱到法律).樓主鄰居晾雨傘, 是否確實影響樓主生活動線,如果有, 可以勸誡鄰居,再進一步採取行動,如果沒有,那就是氣不過而已, 當然要檢舉鄰居、整層、整社區, 那也是樓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