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違約,一切靜待司法判決?


ss73211 wrote:
事由:小弟於四月初賣...(恕刪)


我相信合約上是白紙黑字寫賠一成吧!

但上法院是另一回事,通常法官會自由心證,最後可能賠不到幾萬.

為什麼?因為賣方無實際上的損失,所以法官會偏向買方.

當然這和律師的策略及法官的主觀看法,有很大關係.

賣方可能會主張奢侈稅所造成的損失,但這很難成立.

因為在當下,奢侈稅造成的損失是無形的,也就是說,房子未賣出,賣方並無實際損失.

建議樓主還是先上調解庭吧!不然聽聽有經驗的律師的說法.

我猜最後還是會和解,和解金會多於5萬,但少於20萬.

ss73211 wrote:
事由:小弟於四月初賣...(恕刪)


不要退訂金 你沒錯 從頭到尾不關你的事 讓仲介和對方自己去處理

一切就照合約走!! 如果對方要告你甚麼不當得利甚麼的 就反告他一條誣告罪
有關法律問題,還是請教律師比較有幫助,不然只是會讓自己更搞不清楚
在地方政府都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尋
法律扶助基金會
如許多樓上大大所言, 請詳讀您的買賣合約.
每字每句都要好好仔細讀並非常仔細研究違約部份的條文.
然後去找民法的相關條文熟讀並設想如何攻防.

如果您都沒有理虧或是法律上都站的住腳, 小的是建議該給
買方一些違約賠償的教訓. 因為您損失了機會成本和時間的成本,
也間接導致您躲不掉奢侈稅. 至於違約金額多少, 看合約規定和對
方的態度來斟酌吧.

調解委員最希望做的是調解能成功, 至於是非佔幾成...之類的老
實說並不是調解委員關心的重點, 所以自己也要注意. 另外, 調解
不成也無妨, 就戰民事庭吧. 所以也可以準備一些資料(包含買賣合約
內容和存證信函... 等)提供調解委員甚至可以調解不成轉給法官看.

另外, 看您的敘述, 就是買賣糾紛. 民事糾紛應該扯不到刑事吧.是
買方要這樣唬人嗎? 如果是, 依我的個性就...

免責聲明:本文資料言論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建議,本人對使用本文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可能小弟的運氣比較不是很好.
但是之前找法扶的經驗告訴我還是自己好好唸民法和找一些判例
用功比較實在.

911RUF wrote:
有關法律問題,還是請...(恕刪)
免責聲明:本文資料言論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建議,本人對使用本文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賣方請將心比心
想吞下120萬
只是一時之貪念
今天角色互換
我想開板大大也會想要
對方退一步吧

至於買方
有可能是錯估自己的能力
也有可能是被仲介誤導
想必買方也是不知所措

這時候只能推出俗語了
買賣不成情義在
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看

ss73211 wrote:
後來寫了兩封存證信函,請買方屢約,

買方倒是回了兩封存證信函,內容大概是「仲介誤導他可以貸多少,但是實際上不行,所以,一切靜待司法判決。」


小弟想請問一下:

1. 對方到底可以告什麼?告我嗎?還是告仲介?

2. 另外,仲介現在積極的請我到區公所申請協調委員會協調,有沒有什麼我該注意的?

...(恕刪)


>>>

1.要視買賣合約書 , 有關違約不買的條款而定

如果合約有訂買方如果無法貸款至需求之貸款 , 可以無條件解約

並可證明 , 賣方自得返還買方巳付訂金 .

2.即使合約有規定可沒收訂金 , 買方還是可以主張民法的不當得利 , 要求返還巳付訂金 , 版主屆時須主張買方違約損失 , 依實際損失 , 沒收訂金 .

問題

1.兵來將檔丫 , 看對方出什麼招 , 就接什麼 , 建議最好委託律師全程處理

2.鄉鎮公所協調 , 可參加 , 也可以不用參加 , 只有雙方和解才生法律效率

一樣建議建議最好委託律師全程處理
買賣沒有完成,應該就沒有奢侈稅180W的問題了吧???
建議和解吧~不傷和氣~
這種事還是要問律師才準~
如果如版上很多大大的見解,違約不用負那麼大的責任,那合約書的正當性和約束力不就蕩然無存了..
把新的文章更新在第一頁了,這篇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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