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住戶這樣做合理嗎?

極簡風 wrote:
開門看到鞋櫃的確會蠻(恕刪)


我的部分
既已認錯且撤櫃
我就不多說了
他晾傘的確是直接放電梯口
而且靠我住處牆邊放
一放就是半天以上
還辯說是暫置,不是永久所以沒關係
這樣的說法令人無言
kent4505 wrote:

還好你這樣偏頗想法的人是少數
台灣還是有救的


還好你這樣的爛人是少數
台灣還是有救的
獨棟還是最好 透天爽爽 不用看到這麼多鳥屎事
南勢溪的彩虹 wrote:
‧‧‧‧‧不用看到這麼多鳥屎事(恕刪)


就是有鳥屎人愛幹鳥屎事
南勢溪的彩虹 wrote:
獨棟還是最好 透天爽(恕刪)


的確
還好我這間是接待客人及停車用
實際不住這邊
他也未必能造成我多大麻煩
未來我如果能讓他改掉在公共走道晾傘的惡習
對社會也是件好事
笨老頭 wrote:
還好你這樣的爛人是少(恕刪)


你提到"爛人"
已涉及人身攻擊並已備份存證
不想被告的話
發言請自重
kent4505 wrote:
你提到"爛人"
已涉及人身攻擊並已備份存證
不想被告的話
發言請自重


來來來
讓法院幫你認証
笨老頭 wrote:
還好你這樣的爛人是少(恕刪)


"爛人"二字指名道姓
涉及妨礙名譽
備份存證
笨老頭 wrote:
來來來 讓法院幫你認(恕刪)


明天將證物送交警察局
準備收傳票
我時間多,經濟能力也還好
找律師陪你慢慢玩
賠償所得全部捐慈善機構
一毛不留
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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