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安慰比較重要,還是"正視面對問題"比較好呢?
第一:請拿你的合約去找三個以上的代書。
第二:請拿你的合約去找三個以上的律師。
第三:請拿你的合約去找三個以上的"房屋仲介店長"(例21世紀,大師……等等的加盟店,不要找直營店)
第四:請拿你的合約去找"消基會,公平會"。
以上的動作可能會花你三天的時間,也會花掉你數萬元。但或許可以讓你省少300萬的違約金、
或是和賣家打折購買吧???
算了,你也是一味的寫出對你有利的內容,沒有完整的寫出整個事件的經過,所以嘍!!!只能祝你"新年快樂,心想事成了"。
(p.s你打字"信義房屋有說,但有有沒有寫呀。你管他說呀,白紙黑字最重要)
rstmeqft wrote:
取暖、安慰比較重要,...(恕刪)

是啊沒錯
我有去消基會掛件,我並沒有沒正視面問題
我只是想知道,我大概損失多少錢

kenyeh99 wrote:
是啊沒錯,合約上信義都有寫
497x建號公設坐落於86x地號無所有權
仲介一直都說房子沒問題,一直誤導我為小違建,也沒告訴我這叫產權瑕疵,銀行可能會不承接
他們是房屋專家,我付了14.2w的服務費給他,他連這點問題都沒告訴我
現在問題是信義雖然合法但完全無職業道德可言,幾乎等於詐騙了
如果他們違法的話,我直接去法院告他了
還用的著去消基會嗎
p.s我有去消基會掛件,我並沒有沒正視面問題
我只是想知道,我被信義這樣一搞,我大概損失多少錢


假設你不買:
可以向消基會提出申訴,找律師評估, 看看違約金部分的損失有多大
依《民法》第九十二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九十三條規定:「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故若出賣人就買賣標的之重要交易內容,確有欺罔之行為,消費者得於發見後一年內,主張撤銷買賣之意思表示
重點是 ---> 你有沒有辦法舉證信義房屋有詐欺或誤導之事證?

假設你要買 (你真的要自住 而不是投資):
還是要找律師, 跟消基會, 評估買賣的價格可否因為產權跟屋況瑕疵 要求減免屋價
再來去解決貸款的問題 (也許你可以看看家人的房子有無辦法貸款,然後這間房子全額付清. 你付你家人的貸款)

權狀32坪,1420w,室內約25坪,土地持分有幾坪?
這是所有權狀上的數字嗎?
如果是權狀範圍外的"公設"占到別人土地,那應該只是違建而已.
如果是權狀記載不實,登記面積與實際計算面積之差額,由於地政機關測量時之誤差產生,誤差過大應該可以向地政單位求償,誤差如在容許範圍,你的損失應該不大.

32坪 1420w 電梯公寓 瑕疵的部分到底讓你損失多大 很多數據你沒法提供 所以也很難估算
仲介費的部分,據消基會表示 仲介業者要完成整個交易 且沒有瑕疵 才可以向消費者收取仲介費
你可以提出因為交易瑕疵 仲介費不付或減免的要求.

還是快找消基會 跟律師吧
消基會跟律師找完之後
順便找一下蘋果吧 我想你可以順利搞定的
joeLai6282 wrote:
假設你不買:可以向消...(恕刪)

感謝您,下午本來就要去找消基會找律師了
是否有詐欺或誤導這真的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




呵呵2803 wrote: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就算未達海砂屋標準,但銀行不給貸,至少就是瑕疵屋了。
這種情況要買方付違約金是滿過分的,我覺得找消保官效果不大,找媒體吧!媒體應該很喜歡採訪這種新聞。甚至有些媒體還會幫您深入追蹤,找這方面的專家做分析。
板大加油,希望您有個圓滿的結果!
看完樓主文章
樓主應當沒做功課 太信任仲介了
該審核的文件 沒有指細看過 不懂的 也要找懂得人問
房子有問題 找仲介踹共 換銀行 也不能解決海砂問題 跟違建問題

簽約時別讓仲介的生意嘴給呼嚨過去

昨天公視父母很大 剛好提到年輕人買房子
都是看自己喜好 喜歡就買 也不知道買房子是要花很的時間跟金錢
好像跟去7-11 今天心情好 看到就買
也不知道買房子 跟買杯咖啡是不一樣
法律是會保障較弱勢以及資訊不對稱的一方
一定要打官司
如果證據足夠的話
信義房屋鐵定敗訴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大大...在簽約前你早有地址 就應該去電多家銀行問一問貸款的成數和可行性了...現在出了這問題 我想你應該要找律師資詢一下.

這房子如果能毀約.賠一點錢最好不要買.... 買了你要住海砂屋嗎? 將來要賣給誰啊?
巷子裡的房子建商也不會要都更...
希望成為設計界值得信賴的低調高手.TG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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