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yeh99 wrote:
是啊沒錯,合約上信義都有寫
497x建號公設坐落於86x地號無所有權
仲介一直都說房子沒問題,一直誤導我為小違建,也沒告訴我這叫產權瑕疵,銀行可能會不承接
他們是房屋專家,我付了14.2w的服務費給他,他連這點問題都沒告訴我
現在問題是信義雖然合法但完全無職業道德可言,幾乎等於詐騙了
如果他們違法的話,我直接去法院告他了
還用的著去消基會嗎
p.s我有去消基會掛件,我並沒有沒正視面問題
我只是想知道,我被信義這樣一搞,我大概損失多少錢
假設你不買:
可以向消基會提出申訴,找律師評估, 看看違約金部分的損失有多大
依《民法》第九十二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九十三條規定:「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故若出賣人就買賣標的之重要交易內容,確有欺罔之行為,消費者得於發見後一年內,主張撤銷買賣之意思表示
重點是 ---> 你有沒有辦法舉證信義房屋有詐欺或誤導之事證?
假設你要買 (你真的要自住 而不是投資):
還是要找律師, 跟消基會, 評估買賣的價格可否因為產權跟屋況瑕疵 要求減免屋價
再來去解決貸款的問題 (也許你可以看看家人的房子有無辦法貸款,然後這間房子全額付清. 你付你家人的貸款)
權狀32坪,1420w,室內約25坪,土地持分有幾坪?
這是所有權狀上的數字嗎?
如果是權狀範圍外的"公設"占到別人土地,那應該只是違建而已.
如果是權狀記載不實,登記面積與實際計算面積之差額,由於地政機關測量時之誤差產生,誤差過大應該可以向地政單位求償,誤差如在容許範圍,你的損失應該不大.
32坪 1420w 電梯公寓 瑕疵的部分到底讓你損失多大 很多數據你沒法提供 所以也很難估算
仲介費的部分,據消基會表示 仲介業者要完成整個交易 且沒有瑕疵 才可以向消費者收取仲介費
你可以提出因為交易瑕疵 仲介費不付或減免的要求.
還是快找消基會 跟律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