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違約,一切靜待司法判決?

看完 vincent 大這篇, 不用看下面的回覆, 小的也猜八九不離十
您的家人購入的物件鐵定有大比例違建. 一般而言, 就算屋主隱匿,
仲介也有義務調查並告知買方, 不然他不動產說明書是寫假的嗎?
所以不知道當初這說明書是如何記載的, 如果不實記載, 加告一條
偽造文書. (反正事情也過了.)

不過看起來一句老話很有用: 不怕死的最大. vincent 大這樣的嗆法,
一般人應該會退吧(尤其是這兩造無良方鐵定理虧, 氣勢應該被壓下去了)
所以不知道 vincent 大後來能否全身而退? or 花點小錢消災?

實務上很多買賣毀約不買不賣的情況, 尤其滿多賣方如果後來找到出價
差距大到可以 cover 違約金(買方訂金)的時候, 您說他悔不悔約? 最後
還來裝可憐要少賠一點, 因為不賣的原因是老婆很捨不得啦... 小三想住
啦... 如果心太軟不給點懲罰就"可憐"他的話, 你就可以看他回頭數更多
的鈔票. 所以金額很大可以看其態度斟酌, 但是不建議輕放的太離譜.

小的家人也遇過買方拖過交屋期兩個星期, 大家到仲介那邊談, 還被撂狠話
轉身走人的咧! 讓小的和仲介當場傻眼在那邊. 這樣還跟對方客氣的下去嗎?

vincentcheng77 wrote:
去年為了跟不肖屋主和...(恕刪)
免責聲明:本文資料言論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建議,本人對使用本文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理直,氣便壯。

不知台南找窩後來處理的算順利嗎?


台南找窩 wrote:
實務上很多買賣毀約不買不賣的情況, 尤其滿多賣方如果後來找到出價
差距大到可以 cover 違約金(買方訂金)的時候, 您說他悔不悔約? 最後
還來裝可憐要少賠一點, 因為不賣的原因是老婆很捨不得啦... 小三想住
啦... 如果心太軟不給點懲罰就"可憐"他的話, 你就可以看他回頭數更多
的鈔票. 所以金額很大可以看其態度斟酌, 但是不建議輕放的太離譜.

小的家人也遇過買方拖過交屋期兩個星期, 大家到仲介那邊談, 還被撂狠話
轉身走人的咧! 讓小的和仲介當場傻眼在那邊. 這樣還跟對方客氣的下去嗎?

台南找窩 wrote:
看完 vincent 大這篇, 不用看下面的回覆, 小的也猜八九不離十
您的家人購入的物件鐵定有大比例違建. 一般而言, 就算屋主隱匿,
仲介也有義務調查並告知買方, 不然他不動產說明書是寫假的嗎?
所以不知道當初這說明書是如何記載的, 如果不實記載, 加告一條
偽造文書. (反正事情也過了.)

不過看起來一句老話很有用: 不怕死的最大. vincent 大這樣的嗆法,
一般人應該會退吧(尤其是這兩造無良方鐵定理虧, 氣勢應該被壓下去了)
所以不知道 vincent 大後來能否全身而退? or 花點小錢消災?


偽造文書這點律師有提到
我記得好像是說就說先要告他刑事詐欺
真的進入訴訟再加偽造文書

坦白講 , 我們家中的案例因為法律中的當事人是家中退休的人 , 有大把的時間跟對方耗 , 說難聽點 , 法官要半夜十二點開庭家中的當事人一樣可以奉陪 , 但我相信一般人很難有這樣的時間和精神和不肖人士周旋 , 這些人也就抓住這點 , 先騙先贏 .

開會要跟對方嗆聲 , 也不是突然人來瘋來卯起來就開幹了 , 中間的過程不贅述 , 應該說最後的調解會要表達甚麼立場 , 該講甚麼話 , 要用甚麼態度 , 我們事前都沙盤腿演了一次 , 也因為剛好能有幸認識友人 , 有金融 , 律師界 , 甚至是建築營界業的朋友協助, 甚至建照科我自己都跑過一趟問清楚過法規
及違建物的認定 , 對方底牌在哪 , 能玩甚麼把戲 , 再衡量過我們自己要承擔的風險和損失 , 我直接就告訴對方我們的底牌就是上法院 , 我們不在乎即便民事被判全責損失數十萬 , 也要修理你們這種欺騙的行為 .

即便我全身而退 , 我只能說大家還是在買屋前別怕麻煩 , 冷靜勿急躁 , 一般人九成九是沒時間這樣跟不肖人士打消耗戰的.......


markhty wrote:
版主已發存證信函要求...(恕刪)


兩方存證信函來來去去,那是意思表示而已,這也表示雙方尚未"合意",所以原契約還存在,還沒有因合意而終止。簡單說就是解約的價碼還沒談攏啦,所以還未解約。進入訴訟以後,契約是進入一個不確定狀態,可能維持原約,也可能是解約,所以房屋是不可以進一步買賣的。這時把房子賣了,對方可以來一個付違約利息,要求完成合約,那賣方就背了一屋兩賣的罪名了,所以真的是會閒置,這也是買方目前咬定樓主的一個利器,會讓樓主損失更多。樓主加油。認知是這樣,有錯誤請指正。

superpark wrote:
要是沒記錯 合約裡面...(恕刪)

令堂真是厚道的人!!
V 大要不要另外開一篇??

跟本篇好像沒有任何關聯??

有點喧賓奪主??
為誰辛苦,為誰忙~~
其實我們也不是靠收違約金賺錢過活, 最希望的應該是找到合意的買主,
大家高高興興的履約.

我們一般善良的老百姓態度上是理直氣先和大家談看看瓶頸和困難在哪
是否雙方的差距可以解決, 但是如果對方顯然沒誠意加上態度不好, 這
個地方也還有法律.(所以我對回文說自己法律站的住腳請律師仍吃大虧
某位大大的遭遇感到很訝異)

其實那是父母剛從鄉下到都市打拼在巷弄內的一棟老透天, 售價才一百
多萬, 訂金才幾萬. 後來就代書幫忙向對方發存證信函告知某期限內不履
約就依合約沒入訂金. 對方直到訂金被沒入也完全無任何表示, 記得就仲
介和長輩平分那筆違約金囉. 所以仲介不會做白工的.
(聽仲介後來說據他們了解, 那個跟我們簽約和談判的傢伙也是個掮客,
不知是否真的買方貸款下不來還是有啥內情, 但是當初又拒絕代書要幫忙
想辦法貸款. 唉...如果是真的, 那就是真正的買方被掮客耍了.)

ss73211 wrote:
理直,氣便壯。不知台...(恕刪)
免責聲明:本文資料言論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建議,本人對使用本文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不用,我覺得很棒!

真正遇到問題時,真的需要有經驗的人來分享相關經驗。

謝謝 V 大的分享,也謝謝 H 大關心。


herc wrote:
V 大要不要另外開一篇??

跟本篇好像沒有任何關聯??

有點喧賓奪主??
請教「一種不服書的理念」,

如果我請對方簽下一份文件,同意永遠放棄契約中承購房子的權力... 之類的話,有用嗎?

因為催告時間已經到了,我已經主張解約。

直接沒收她的定金,並將房子趕快賣掉。

但是因為我覺得她情緒一直非常激動,希望他去找律師談過,知道自己真的站不住腳後,再沒收他部分的金額,所以,需要他同意永遠放棄購買我房子的權力。

您覺得呢?

一種不服輸的理念 wrote:
兩方存證信函來來去去,那是意思表示而已,這也表示雙方尚未"合意",所以原契約還存在,還沒有因合意而終止。簡單說就是解約的價碼還沒談攏啦,所以還未解約。進入訴訟以後,契約是進入一個不確定狀態,可能維持原約,也可能是解約,所以房屋是不可以進一步買賣的。這時把房子賣了,對方可以來一個付違約利息,要求完成合約,那賣方就背了一屋兩賣的罪名了,所以真的是會閒置,這也是買方目前咬定樓主的一個利器,會讓樓主損失更多。樓主加油。認知是這樣,有錯誤請指正。

ss73211 wrote:
請教「一種不服書的理念」,

如果我請對方簽下一份文件,同意永遠放棄契約中承購房子的權力... 之類的話,有用嗎?

因為催告時間已經到了,我已經主張解約。

直接沒收她的定金,並將房子趕快賣掉。

但是因為我覺得她情緒一直非常激動,希望他去找律師談過,知道自己真的站不住腳後,再沒收他部分的金額,所以,需要他同意永遠放棄購買我房子的權力。

您覺得呢?



如果他願意最好阿 , 自己去申請個調解會大家簽一簽 , 剛好又有第三人公證人在 , 等同於有效的法律文件 .

因為我就有簽類似內容的和解書 , 其實內容很簡單就是雙方同意解除合約即可 , 重點是其他條件你們雙方要談妥 , 否則對方怎麼可能同意畫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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