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辛萬苦,總算有了個結果,跟仲介打交道只有一個字 : 累

小小感想,大家參考討論

1. 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也就是如何開出第一次的買價,開低了對方不想理你,開高了對不起自己,行情如何,對方成本如何,這便是做功課,銀行鑑價可以當作參考,但不一定是絕對,銀行的估價一定會偏向保守。

2. 良好的心裡素質。如果不是對購屋有迫切的需求,其實只要告訴自己,買到了不一定是幸福,買不到也不會差。如果前幾次的個案斡旋成功的話,我現在就沒機會買到這間房子。錢一花下去,你就失去了參賽權,除非你本真的很粗。錢在手上,永遠都是老大,不怕買不到,只怕沒錢買。

3. 穩健的腳步。有了良好的心理素質,就不會隨著仲介擺動,何時該出手,何時該堅持,不要對方一句有別家的仲介在攪和而追價,如果上述兩點都做的很好,就該對自己的開價有信心,說真的,沒那麼好賣,好賣早賣了還斡旋。

4. 斡旋金的真諦。講穿了,斡旋金其實就是要給仲介的服務費。說給屋主看誠意,其實是他自己的部份要先穩住,開玩笑,沒好處還幫你跑腿嗎? 所以,各位可以想想當他要你加斡旋金時的含意。

5. 其實我的感覺,仲介大概早知道屋主的底價會是在多少,既然如此還幹嘛演這麼多戲給你看? 其實往往到最後,加加減減,就是看最後那些費用要算到誰身上或是說怎麼分配的問題。

舉個例來說,假設一間房屋賣600,屋主的仲介費4%,那屋主的開價就會是624,當仲介告訴你屋主便宜10,希望你在加價,其實是從他的仲介費裡面折讓出來,相對他也可以告訴屋主我願意加價,那也是從我的斡旋金折讓出去。那仲介做辛酸的嗎? 把他的佣金都折讓出去嗎? 其實價錢開的好,最後就是怎麼"切"的問題。

所以也可以發現為何仲介費收取比較低的仲介,媒合的比率通常會比較低。其實算到最後,不是每坪單價多少,是總價多少,屋主想實拿多少,仲介費要拿多少,買方願意出多少。所以,好好的算,仔細的算,一個不小心就會被仲介往上加價,你實際花費會多少,想清楚,算清楚。

最後,沒有所謂的最低價,只要你認為這個價錢是合理的,房子又很喜歡,會讓你開心的住下去,那就沒問題了。買的便宜,但是買的心裡一堆梗,那也是枉然。

祝福大家找到理想的窩。
文章關鍵字
說的真好啊......真是一篇實用的文章...

跟一堆人高唱...景氣回升,買屋人潮多的文章實在多了...


我唯一確定的是. ..這篇文章..不是從仲介發的..哈~哈~哈
感謝分享自己的寶貴經驗!
受益良多~
這樣以後看房子開價格也不會太誇張!
活著只為了見證人類的滅亡!(~@@~)
景氣回溫....

太早了吧!!!

都是一些人在炒作的

等等看下一個倒下去的是哪一間公司!
mj23cw wrote:
景氣回溫....太早...(恕刪)


怪怪的,買氣回溫跟小弟的斡旋感想有啥關連???? 不解????

我不是仲介,只是跟仲介周旋下來實在心力交瘁。

要找便宜的房子不是沒有,以個人為例,便宜的房子不喜歡,喜歡的買不起....要找到價錢可以又喜歡的...難。

希望跌價是因為自己的錢不夠,最好原本喜歡而買不起的房子跌價到自己的預算內或者屋主是佛心來著的,免費大放送......光想不做夢都會笑。

其實本來還有一個很天才的想法,就是當一次賣方,看看仲介是怎麼對付賣方,還是去仲介上班,直接了解他們的秘辛。

後來想想,不過就是買房子,又必要玩這麼大嗎......

仲介會玩的花招還真不少,防不勝防。套一句張三豐的銘言 : 美麗的女人不能信,貌似忠良的男人更不能信。
個人購屋的經驗與發文大哥相仿
不過我是透過信義買房(聽說信義不折讓服務費)
仲介過程中也是講一堆五四三
議價過程不是直接與賣方
而是隔著一個房間傳話

等成交後雙方才見面
也才了解中間議價的過程
全是仲介為了確保買價扣除稅金、服務費等可以達到賣方實拿的數額

所以我的心得
1.不要理會那些五四三的話術
2.對自己的出價要有信心(建立在充足的功課)
3.如果真的很喜歡的物件,加價"一點"倒也無妨
如果有仲介跟你說服務費不可以打折
那百分百是鬼話
景氣不好買方0%都是有可能的
至於賣方我聽過有2%的
至於為何賣方至少有2%
想想成交後誰口袋裡有錢
就知道原因了
再多的言語包裝 掩飾不了個人的私利
斡旋金怎麼會等於要給仲介業者的服務費?加斡旋金更是好笑!
是問你是屋主,會要求對方加斡旋金嗎?
那要約書還有何意義?
許多業者引導客戶對斡旋金產生錯誤觀念,事後才會令消費者很幹繳!基本上,良好互信的溝通,要約書即可順利成交!且一樣俱備違約賠償等條件~


分開房間洽談用意有幾:
1.避免雙方直嗆或因不好意思而語帶保留
2.給雙方預備好台階下,避開尷尬
3.分開雙方時,幫雙方誇張彼此誠意<即使分房後買賣雙方彼此看不爽,嫌屋況.罵對方摳或賺太多>,業者依然會睜眼說瞎話的幫你表達你的誠意或誇張你的難處!
4.避免服務費被雙方強姦,甚至用喊的!畢竟這是"台灣的不動產交易",仲介公司也不是慈善機構!

上過調解委員會嗎?
調解委員具備法律或相關背景,時常是對切了事!且具法律效意!但仲介業者不同!可不能直接切一切除以二!
仲介業者是潤滑劑,非幫買賣雙方543一堆不可!否則,買賣雙方心裡那些不堪入耳的話,直接講出來或轉述,搞不好大打出手哩!在那談判的當下,業者甚至是垃圾桶,雙方倒的臭垃圾,從他嘴裡轉述出來,香氣四溢,芬芳且動人!
sinyi4734 wrote:
斡旋金怎麼會等於要給仲介業者的服務費?加斡旋金更是好笑!...(恕刪)


我不知道其他的人經驗或是看法。

斡旋合約上寫我出價2%是斡旋金,如果我先支付了2%,到成交時支付10%的訂金。這時斡旋金就可以順理成章的轉成仲介費。

而其中為了確保能成交而加價的斡旋金就會進了仲介的口袋。

當然,也可以把斡旋金再成交後轉進成10%訂金的一部份,如果一開始的斡旋金過少,那他還可以選擇成交價的1%或是2%當仲介費。

這全看仲介怎麼"挖"或是你想怎麼給而已。
imroamdog wrote:
我不知道其他的人經驗...(恕刪)


那如果是開支票當斡旋金呢?
上面寫的名字是屋主不是仲介阿@@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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