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在即,想到了第四台的費用,如果新牽線,必須付1500的接線費用,因此透過仲介,要求前屋主暫時維
持第四台的月租費直到明年一月中旬交屋,當然一月份的月租費由小弟整個月負擔,算是為彼此省點錢盡點心力,
屋主也同意了。
再來小弟目前舊居的第四台也收到了半年一期的繳費單,因為即將賣屋,所以要求改寄單月帳單,順便也
詢問將來新居第四台過戶問題,結果是令人傻眼。
業者要求我及屋主要同時帶證件臨櫃辦理。天啊!這有道理嗎?當初申辦第四台就沒看身分證,為何過戶改
個名字卻要如此麻煩?我跟前屋主只是很簡單的買賣關係,簽約時見面而已,根本就沒有交情,怎麼要求?連塗
銷設定也都不用本人親到現場,小小的第四台卻是如此麻煩?我帶權狀及身分證也不可以,還說如果不變更會影
想住戶權益。有啥權益?頂多抽獎抽到無法領,或是發票中獎無法兌領,那又如何?
好吧,客服又說,你可以考慮辦理移機,但是要收800元移機費。我當場告訴她,如果從我舊家重新牽一條
訊號線到新家,那這800元我很樂意;但只是新家那裡延續使用,並沒拉新線,機房也不像市話須重新設定,
那這800元不是太好賺了?得到的是牛頭不對馬嘴的回答。
客服的總結:這是規定,無解!
火大了,打電話問北桃園,北桃園的客服說:把您繳費收據及身分證帶來,就可以更改姓名。
就這麼簡單,鍵盤敲一下就可以的事,北健就非得那麼麻煩。
目前就只能期待原屋主用的是北桃園,而非北健。就算不幸,我也願意多花1500改看北桃園,就為一口氣!
P.S.也順便問了欣桃天然氣,只要權狀及身分證就可以辦過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