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安安:
小弟近期欲購入預售屋,研究合約時有以下幾點困惑
煩請各路高手幫忙解惑,感激!!! ><
1.保固及期限範圍:
針對結構部分(如:梁柱、樓梯等)負責保固十五年,
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如:門窗、粉刷、地磚、壁材、水電等)負責保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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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保固部分,未予以明確說明漏水、防水之結構問題保固內容,與代銷人員
討論僅得到政府審核過合約無法加註。該建商為十大漏水建商第二位,想詢問
各位大大、高手於此部分,合約真的無法另外加註條約嗎?還是有其他轉環方
式可解?
2.代銷允諾房貸可達總價八五成:
代銷人員承諾房貸可達八五成,但承諾僅備註於訂購預約單,後續訂購預約單
將會回收改簽正式購屋合約,代銷人員表示會影印一份影本給我方供存查,此
部分因為不含於正式合約中,因故想請教是否仍具法律效益,謝謝。
煩請各路大大幫忙解惑
感激不盡
PP宣 wrote:
Dear Sir:...(恕刪)
合約審議期內如果發現合約有不符合法規或有不合理處,建議樓主真的要多考慮,訂金是可以退的,因為根本還沒簽約,下訂只是所謂的紅單(軟訂)……並沒有正式合約效力,建商或代銷如果說不能退可以直接詢求法律途徑解決。。網路上有很多前輩的相關資訊都可以查詢參考,樓主如果真的有需要時可以google看看
還有,預售屋的相關條例建議樓主可以上網多查詢需要注意些什麼……
例如履約約定保證,這是政府法規規定針對預售屋契約內容必需要有的,最基本的至少一定要有同業履約保證(最好的好像是價金返還,不動產信託,價金信託履約),這個很重要,下面有相關的契約可以參考
https://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4F9D46C1503F2B7D&s=92EEB90A5D4707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