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意外理賠個人財損聲討對象 管理委員會 還是保險公司
於住家社區發生 我個人認為的公共意外 。(我的主張 也滿合理的)
管理委員會,儘可能的幫助我 於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可是 保險公司理賠用我個人認為無法接受的理由距賠 (保險公司說的也合理)(100%距賠單方面表達)
經辦保險的同學 讓我寄存證信 我想學習操作看看 請調解會調解
不過 聲討對像 我該選管理委員會還是保險公司呢
因為管會說保險公司 也是代表他們的
至於細節 因為 我證明這些還有其它用 就不想公開 。。
麻煩看的懂的法律專業 若能幫忙就儘量 下 謝謝。
人生在世 就是不斷的學習 對自已有利的武器
如果要酸的人 請繞道 我沒有著一絲情緒
在各自的立場 大家都是對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