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liang wrote:
你嘛幫幫忙,你舉的例子不就是很明顯不能做的事嗎?就算是違法,也有依比例原則有不同的罰則耶。
樓主的文章自己說,她老婆以為那是送人的,所以才去拿..(恕刪)
很多人也都自己為路邊的野花可以採,
你說這樣的自以為, 是犯法的嗎?
一樣是公訴罪,警察知道了,不送辦就是警察違法
等明年,會不會又有哪家子的人,折了路邊櫻花,被網友投訴、被受害者報警之後,
再來哭訴說,不知道不能折、不能採?
至於,微罪不罰抑或是提起罰則適準,
及起訴不起訴,是檢察官的權限
錯了就是錯了, 事主的態度
也決定了他夫妻倆是怎麼面對自己的錯誤
該家電器行,就算是失了服務業精神,也不是違法
不喜歡的人大可抵制, 不去該店家消費
誰知道,該店家被如果這樣夫妻的人,就這樣拿了多少汽球?
和氣生財也要互相, 開店的人也是百百款,
開店的就一定要受氣? 一定要吃虧?
cmh5100 wrote:
今天 (99-04-...(恕刪)
引用『casper31912345』大大的一句話...個人非常同意casper31912345 大大的說法
casper31912345 wrote:
你的所做所為
小朋友其實都在學
...(恕刪)
要拿東西之前可以先詢問一下店家,這應該是最基本的禮貌教育...
畢竟小朋友在旁邊,他會看大人怎麼做,以後長大了他也會這麼做,
問一下店家,順便可以教育一下小朋友,
要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之前,要先詢問人家,徵詢主人的同意之後再拿,
當然最好的方式是由BEST的現場工作人員親手交給你,或是親手交給小朋友,
事後也要向他們說聲謝謝,畢竟禮貌教育這東西還是蠻重要的,
至於文中對BEST工作人員諸多的情緒用詞,是否真是如此,本人不加以討論...
也希望大家都能從這事件中思考,下次若再發生這類事件時,不論我們是哪一方面,
是否能有更好的處理方式...雙贏...
「一起經歷過的,都是感情,都是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