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 wrote:
哈哈,還沒長眼睛...(恕刪)
我只能跟你說(接不接受在於你)
這三張,並不是目前用路的"常態"。
加上,看起來是"道路標誌設計不良"。
通常這種道路,內側兩線均為快車道,外側為慢車道,快慢車道中間有分隔島。
應該要有"內側車道專用號誌"與"外側車道專用號誌",來規範內外車道車流交會的問題。
要根本解決你這三張圖的問題,
應該是要評估各種狀況後,去修改該路段的交通號誌,把設計不良的號誌部分修改。(例如增設內外車道專用號誌)
如果不修改交通號誌,
用你所謂的"開放內車道行駛機車"來取代。
在你這三張圖的狀況下,還不是會有車流交會的問題??
這就是你解決問題的方法??(沒把問題解決還弄的更混亂~)
禁行機車真是趴著也中槍~

與其建議廢除禁行機車,
不如去建議把該路段不足的號誌補上才是上策。
有大大也說明了,違規行為本來就沒人支持。
但現在的狀況下,已經不是"少數人"違規了,不是嗎?
更有版友大喇喇的吹噓自己如何的違規。
你看到,我看到,獨眼龍也看到了,
就只有鴿子們沒看到罷了。
所以違規現象仍舊頻繁。
廢除禁行機車,現階段,
感覺像是"令人食指大動的交通毒藥"。
讓這些道路的不定時炸彈來教導我們何者是比較安全的作法,
我想很難讓人產生認同感。
對了,如果覺得國外的道路法規,道路設計很讚。
為什麼不連同國外用路人的守法狀況也拉近來談呢??
有版友很推崇日本的道路法規。
我個人是比較推崇他們的用路觀念與守法觀念。
要拿台灣跟日本比??先把用路人的用路態度比一比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