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信,廢除禁行機車。99樓新增回音


乙烯 wrote:
哈哈,還沒長眼睛...(恕刪)


我只能跟你說(接不接受在於你)
這三張,並不是目前用路的"常態"。
加上,看起來是"道路標誌設計不良"。
通常這種道路,內側兩線均為快車道,外側為慢車道,快慢車道中間有分隔島。
應該要有"內側車道專用號誌"與"外側車道專用號誌",來規範內外車道車流交會的問題。
要根本解決你這三張圖的問題,
應該是要評估各種狀況後,去修改該路段的交通號誌,把設計不良的號誌部分修改。(例如增設內外車道專用號誌)

如果不修改交通號誌,
用你所謂的"開放內車道行駛機車"來取代。
在你這三張圖的狀況下,還不是會有車流交會的問題??
這就是你解決問題的方法??(沒把問題解決還弄的更混亂~)
禁行機車真是趴著也中槍~
與其建議廢除禁行機車,
不如去建議把該路段不足的號誌補上才是上策。


有大大也說明了,違規行為本來就沒人支持。
但現在的狀況下,已經不是"少數人"違規了,不是嗎?
更有版友大喇喇的吹噓自己如何的違規。
你看到,我看到,獨眼龍也看到了,
就只有鴿子們沒看到罷了。
所以違規現象仍舊頻繁。
廢除禁行機車,現階段,
感覺像是"令人食指大動的交通毒藥"。
讓這些道路的不定時炸彈來教導我們何者是比較安全的作法,
我想很難讓人產生認同感。


對了,如果覺得國外的道路法規,道路設計很讚。
為什麼不連同國外用路人的守法狀況也拉近來談呢??
有版友很推崇日本的道路法規。
我個人是比較推崇他們的用路觀念與守法觀念。
要拿台灣跟日本比??先把用路人的用路態度比一比吧。

怪,機車汽車都是車,在路上跑只有左轉、右轉、直行,就這麼簡單,搞那麼複雜幹嘛 @@?

tansywen wrote:
1.否,因為根本就沒...(恕刪)


乙烯 wrote:


標題的取消禁行機...(恕刪)


小弟認為再討論下去也是沒完沒了
t兄你把我的意思給曲解了,解釋的歪七扭八...這樣的討論已經失去了討論的意義了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
用路人的習慣沒改善,再好的交通系統也是攤患

法規都要比照外國,那用路人的觀念怎麼不比照國外?
都是法規的錯.....

cainhsu wrote:
法規都要比照外國,那用路人的觀念怎麼不比照國外?
都是法規的錯.....

法規本身都有問題了,如何祈求用路觀念正確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bulahe wrote:

我只能跟你說(接不接受在於你)
這三張,並不是目前用路的"常態"。
加上,看起來是"道路標誌設計不良"。
通常這種道路,內側兩線均為快車道,外側為慢車道,快慢車道中間有分隔島。
應該要有"內側車道專用號誌"與"外側車道專用號誌",來規範內外車道車流交會的問題。
要根本解決你這三張圖的問題,
應該是要評估各種狀況後,去修改該路段的交通號誌,把設計不良的號誌部分修改。(例如增設內外車道專用號誌)


再凹啊,你再凹啊
不是常態?拜託多出門走走不要用幻想跟嘴巴騎車好盃?讓我猜猜你住哪邊,恩~應該是台北國吧?
只要出了台北,到處都是這種地下道,我PO的這三張只是台中市區的兩個地下道而已喔,這叫做不是常態?

修改號誌這說法更可笑了,明明取消禁行機車就能解決的問題還要去動號誌,乾脆直行車道一個號誌,左轉車道一個號誌,右轉車道一個號誌,機車專用道也給他三種號誌,乾脆大家都不准上路不就好了,號誌來號誌去的,一個路口是要幾個紅綠燈?浪費時間浪費能源徒增塞車問題的提案你也敢拿出來說嘴,還上上策咧,又是那種治標不治本,本末倒置的做法


bulahe wrote:
對了,如果覺得國外的道路法規,道路設計很讚。
為什麼不連同國外用路人的守法狀況也拉近來談呢??
有版友很推崇日本的道路法規。
我個人是比較推崇他們的用路觀念與守法觀念。
要拿台灣跟日本比??先把用路人的用路態度比一比吧。


見鬼了,外國人都很守法?外國人用路觀念都很先進?
又是一個用鍵盤看世界的例子,還是說所謂的外國你只知道日本?

義大利人騎車很守法嗎?義大利的機車也可是不少,義大利人騎車可是公認的衝

台灣人守法觀念是比馬來西亞人差嗎?台灣人守法觀念是比越南人差嗎?台灣人守法觀念是比香港還有南韓人差嗎?台灣人守法觀念是比印度跟印尼人差嗎?台灣人守法觀念是比菲律賓人差嗎?

見鬼了,全世界比台灣落後的國家到處都是,他們搞車速分流都沒問題就只有台灣用車速分流有問題,那問題到底在哪?我怎麼想都覺得問題是出在那些死腦筋的守舊人士,滿腦子迂腐思想不願意接受改變,只會用幻想跟鍵盤還有嘴巴說機車使用快車道會很危險的說法來砲

你欠我的”車速分流會帶來危險”的舉證還沒拿出來啊,你還要逃避幾篇?
乙烯 wrote:
再凹啊,你再凹啊不是...(恕刪)


我一點都沒再凹,
反而是你再狂凹,
你舉的例子就算廢除禁行機車,車輛會流問題不一樣存在?
根本的解決之道是增設號誌以規範用路狀況,才能解決你舉的"車輛會流"的問題。
如果你只是急著回文沒想清楚我可以理解啦。
再舉些其他的例子吧。


我沒住在台北國,我是住在台北國旁邊的小鄉下~
只不過每天都需要經過台北國去上班而已。
你舉的例子在台北國剛好有範本給你學習而已。
你可以建議當地政府機關學習台北國的做法或許不錯


還有叫你爬文你不聽,
還怪別人沒有回應你,
這跟本身不守法卻又要改法律的人有啥差別
要看我回應過的相關內容請爬119樓~(好久之前了)
會很清楚的告訴你,
危險是肇因於"違規者"。
不降低違規者的數量,車速分流會比較安全??

--------------以下是反諷------------
原來,廢除禁行機車後,

我就不會被違規闖紅燈的撞。
我就不會被違規蛇行的車撞。
我就不會被違規酒駕的車撞。
我就不會被違規超速的車撞。
我就不會被違規不長眼的人從安全島跨越馬路撞。
我就不會被在我左側的違規右轉車撞。
我就不會被在我右側的違規左轉車撞。
我就不會被違規超速又硬要亂鑽的車刷卡剪線。
--------------------------------------

感覺上你想表達的是這樣子的觀念?你忽視的違規者跟你正視的廢除禁行機車。

cainhsu wrote:
小弟認為再討論下去也是沒完沒了
t兄你把我的意思給曲解了,解釋的歪七扭八...這樣的討論已經失去了討論的意義了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
用路人的習慣沒改善,再好的交通系統也是攤患

法規都要比照外國,那用路人的觀念怎麼不比照國外?
都是法規的錯........(恕刪)

所謂瓜要順著藤去摸,我只是順著你意思來舉例而已,
否定我等於否定你自己不是嗎?
如果有錯誤不吝指教。
現在太多人把實施禁行機車是因為太多人違規,
這實在令我匪夷所思,因為當初禁行機車的原因與違規沒有關係,
政府一直以來把機車是邁入小客車時代的過渡性交通工具,因此,機車的使用政府無需特別加以管理。
從當初的媒體報導與文件資料及政府內部解釋
(民國77年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出版品,都市地區機車管制策略之研究,現在很多機車排氣管理禁行機車擴大辦理 從此而來),只是單純要抑制機車發展,
88年發布交通政策白皮書後用安全當包裝而已,你們一直要把兩者相連,這才是沒有交集的原因,
以下是民國67年台灣首度實施禁行機車的報導:
http://tx.liberal.ntu.edu.tw/FB/Essay/%E6%B0%91%E7%94%9F%E5%A0%B1/B%E9%83%A8%E4%BB%BD%E8%B7%AF%E6%AE%B5%E7%A6%81%E8%A1%8C%E6%A9%9F%E8%BB%8A%E6%A7%8B%E6%83%B3.htm
看到了嗎?政府哪個人誰在跟你提到禁行機車是為了安全???

我再舉例:
政府在88年交通政策白皮書裡提到對於機車管理分短中長三期,
–短期目標:強化機車安全管理、建立機車行車秩序、
整頓機車停車問題。
–中期目標:反映機車合理使用成本、鼓勵機車轉乘大
眾運輸工具、增加路外機車停車空間。
–長期目標:發展大眾運輸取代私人運具之使用、減少
機車之通勤使用、機車停車路外化。
http://w3.iot.gov.tw/ct.asp?xItem=103166&ctNode=1067

最後的目標一直都是減少機車成長,誰又在跟你禁行機車最終目的是為了安全??
而禁行機車本來就是以限制機車行駛,禁行快捷的高架橋高速公路、禁行機車道與兩段轉,
增加其不方便性來引導民眾改搭公車與開車(這個階段在30年前開始,以前沒捷運,鼓勵開車,政府把機車當都市之瘤,一直以來把機車是邁入小客車時代的過渡性交通工具)而

當大眾運輸使用率達30%,運能達40%時,建議由短
期進入中期;當大眾運輸使用率達40%,運能達50%
時,建議由中期進入長期。
http://www.cit.org.tw/forum/940610/940610-4-2.pdf
現在台北市進入第二期,目標是提高機車使用成本,也才會有南陽街機車退出騎樓,
路邊機車格開始收費等,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政府希望民眾減少機車使用,
也的確如此,因為短中長期的進程是根據大眾運輸系統的成長來決定,
因為使用的人多了,要更壓縮機車使用限制,更逼迫騎士放棄機車通勤,
跟所謂禁行機車與安全有沒有關係?
現任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曾說過,限制北縣機車進入北市,也是他的心願。

無可否認機車一旦發生事故傷亡是比較嚴重的,
只是因為有人違規造成騎士受傷所以限制機車行駛這中間沒有等號的。
違規是全體性的,不分汽機車,那怕是交通執法嚴謹,人民素養良好的國家依然有違規情形,
只是在台灣倒楣的是機車路權被限制,如果覺得這樣叫好,希望你會慢慢改變,
我找了那麼多的資料,你看完後當然你還是有權利贊成禁行機車政策,
但也請你了解其中真正的理由在哪,不要在一直用什麼違規安全的理由,
那是政府一直在騙你,你哪天改口說支持禁行機車以減少機車成長,
那我還比較認同你一點點,至於禁行機車對機車騎士安全嗎?
既然30年來禁行的目的不在此,也非為安全而設計,
說比較安全是騙自己而已啦,除非像土城堤外機車專用道的樣板,真正做到汽機車分流。
你還覺得我把你的解釋曲解了,解釋的歪七扭八??
bulahe wrote:
原來廢除禁行機車道之...(恕刪)

你一直卡在禁行機車與守法、安全、違規的迴圈上,
這樣不會有交集的,
你說的狀況很容易可以找到反證,
bulahe wrote:

原來,廢除禁行機車後,

我就不會被違規闖紅燈的撞。
我就不會被違規蛇行的車撞。
我就不會被違規酒駕的車撞。
我就不會被違規超速的車撞。
我就不會被違規不長眼的人從安全島跨越馬路撞。
我就不會被在我左側的違規右轉車撞。
我就不會被在我右側的違規左轉車撞。
我就不會被違規超速又硬要亂鑽的車刷卡剪線。

就現在有禁行機車的狀況下,
我還是會被違規闖紅燈的撞。
我還是會被違規蛇行的車撞。
我還是會被違規酒駕的車撞。
我還是會被違規超速的車撞。
我還是會被違規不長眼的人從安全島跨越馬路撞。
我還是會被在我左側的違規右轉車撞。
我還是會被在我右側的違規左轉車撞。
我還是會被違規超速又硬要亂鑽的車刷卡剪線。

你提到的依舊不斷在上演,那禁行機車的目的是??
我還是要說,我開車騎重機就是要違規,
因為路權被限制的永遠都不會是我,
而是騎小羊的你,再怎麼說為了安全是講給你自己聽,
我得感謝政府把你趕出禁行機車道,讓我一路暢行無阻,
看要用開車蛇行騎重機翹孤輪,超速,不打方向燈,
什麼違規都可以,因為我的違規但路權的限制你來承擔,
只要下班時我已經在家裡看電視抱女朋友,
你還堵在路上等兩段轉,我就忍不住笑了出來,安全嘛~
反正政府要分黑人白人,那我幹麼當黑人,是不是?
你覺得公平的話那請繼續支持吧。感恩!


tansywen wrote:
所謂瓜要順著藤去摸,我只是順著你意思來舉例而已,
否定我等於否定你自己不是嗎?
如果有錯誤不吝指教。
現在太多人把實施禁行機車是因為太多人違規,
這實在令我匪夷所思,因為當初禁行機車的原因與違規沒有關係,
政府一直以來把機車是邁入小客車時代的過渡性交通工具,因此,機車的使用政府無需特別加以管理。
...(恕刪)



大大說的很好,
舉的例子說明了,其實政府是要壓縮使用機車的人數。
在目前的狀況下,使用大眾運輸的成本(時間成本+金錢),看起來不會比使用機車來的低廉。
所以使用機車者眾,這是必然的現象。(應該沒誤解您的意思吧)
但是如果說,禁行機車是爲了減少機車族,
我想,會不會有點模糊了焦點??
如果真的要減少,是否直接施行"全平面道路禁行機車"來的有成效?
但,政府沒這麼作。
而且禁行機車實施這麼多年來,機車數量,我想只有成長沒有降低吧??
如果要說禁行機車是爲了要壓縮機車數量,
那只能說這個政策是"未達預期效果的政策"。


再者,要求機車退出騎樓、機車停車格收費,
站在使用者付費的立場,我想是很公平的。
要求機車退出騎樓,是還給行人行的空間。
機車停車格收費,也算是使用者付費的合理表現,
這要歸類在減少機車族,是否太沉重了點??


tansywen wrote:
無可否認機車一旦發生事故傷亡是比較嚴重的,
只是因為有人違規造成騎士受傷所以限制機車行駛這中間沒有等號的。
違規是全體性的,不分汽機車,那怕是交通執法嚴謹,人民素養良好的國家依然有違規情形,
只是在台灣倒楣的是機車路權被限制,如果覺得這樣叫好,希望你會慢慢改變,
...(恕刪)


對,這中間是沒有等號的。
就跟廢除禁行機車與發生事故一樣,沒辦法畫上等號。
但是,支持廢除禁行機車者的言論告訴我,
廢除禁行機車可以提供較高的安全性。
"因為都有人在違規",所以廢除並不會提高安全性,
根本的作法在減少違規現象,不是嗎??
人民素養良好的國家依然有違規情形,但是不像台灣這麼常見。
在怎樣乾淨的地方還是會有幾顆老鼠屎。
只不過台灣的老鼠屎多到像座山罷了,
所以我才會認為,不管怎樣好的法規,到台灣只能說"不適用"。
在路權被限制的情況下,都如此的不安全了,
在路權開放的情況下呢??
我不太敢想像...........


我想,只要能減少違規現象,
或許你們的訴求是會被認可的,
搞不好登高一呼,民意所歸,政府也就不得不開放了。
在現階段提廢除,我想還太早了點。


tansywen wrote:
就現在有禁行機車的狀況下,
我還是會被違規闖紅燈的撞。
我還是會被違規蛇行的車撞。
我還是會被違規酒駕的車撞。
我還是會被違規超速的車撞。
我還是會被違規不長眼的人從安全島跨越馬路撞。
我還是會被在我左側的違規右轉車撞。
我還是會被在我右側的違規左轉車撞。
我還是會被違規超速又硬要亂鑽的車刷卡剪線。

你提到的依舊不斷在上演,那禁行機車的目的是
...(恕刪)


大大,
現在問題就是卡在這上面。
不是嗎??
那麼廢除禁行機車的目的是??


舉個另外的例子來配合一下廢除禁行機車的論點。
在現在規定紅燈時直行車要停下來,等到綠燈才能行的狀況下,
我會被違規闖紅燈的撞。
我會被違規酒駕的撞。
我會被不長眼的人撞。
因此,要提倡廢除紅綠燈號誌??
整個本末倒置吧。減少違規者才是問題的根"本"。


tansywen wrote:
我還是要說,我開車騎重機就是要違規,
因為路權被限制的永遠都不會是我,
而是騎小羊的你,再怎麼說為了安全是講給你自己聽,
我得感謝政府把你趕出禁行機車道,讓我一路暢行無阻,
看要用開車蛇行騎重機翹孤輪,超速,不打方向燈,
什麼違規都可以,因為我的違規但路權的限制你來承擔,
只要下班時我已經在家裡看電視抱女朋友,
你還堵在路上等兩段轉,我就忍不住笑了出來,安全嘛~


那就請繼續違規吧,夜路走多了,我想總有一天會發生問題的。
當我下班後比較晚到家,
卻在電視上看到違規到得意忘形的用路人,在我回家等待兩段式左轉對的我笑的那位,
因為自身的違規導致他回不了家了。
我笑不出來,
可能人家有父母在等著他回家吃飯,
可能人家有女朋友在等著他回家溫存。
可能人家有小孩在等著他回家慶生發禮物。
因為這是政府沒有減少違規者造成的錯誤。
我只能期待政府能大刀闊斧的取締違規現象,減少各種違規。
bulahe wrote:
對,這中間是沒有等號的。
就跟廢除禁行機車與發生事故一樣,沒辦法畫上等號。


那既然如此你為何還是認為要保留禁行機車?原因何在?

既然禁行機車跟安全沒有直接的等號關係,那為何數量是汽車三倍的機車只能走最少的車道?為何不能開放直接左轉?而要使用浪費時間的兩段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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