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依照林俊忠先生於102.08.06於調委會的要求之下予以刪除
贏多多 wrote:
近來節能減碳當道,想想我的機車也近十年了,經過網路爬文聽說東庚DBX是目前電動機車性能名列前茅的機車
在天母上班的我便上網查詢最近的經銷點,在中山北路6段405巷83號 "新天母YAMAHA"車行
想說要在下班18:00後去機車行看看車,如果可以的話也想試騎一下,為了不想造成車行的困擾以及提前告知 尊重車行的意願,便在下午約三點半提前打電話過去機車行詢問是否可以試乘??電話接起那頭的口氣聽起來有氣無力,一副不耐煩的口吻,只簡單回答了"可以",OK反正老闆都說可以了!說謝謝後便掛上電話
下午六點下班後便馬上前往車行,18:15到場雖然老闆有看到我,但看到老闆在忙,也不敢打擾,站在一旁晾了五分鐘,見老闆有空檔講話才開口問了句"我下午有打電話過來,請問可以試乘嗎"?
老闆一句"現在沒空",頓時我確實有點傻住了but畢竟我也是試乘,老闆也的確應該先接維修保養的生意才是
便順著老闆的話回道那晚些再過來好了,老闆也回應晚點吧!
於是我去接了女朋友約莫在19:10吧,再度前往新天母機車行,還是有幾位客人在做保養,我仍在門口外等待老闆有空一邊跟女朋友介紹我喜歡這台車!又過了5分鐘,蹲著維修的老闆終於起身走向我,我主動開了口說
我:老闆我想試乘這台電動機車
老闆:只能在這條路上試騎,我視線看得到的地方,而且我要押身分證
我:...那還需要試騎嗎?那不用了!
老闆:我這台車不是隨便給人騎好玩的!
鄉親啊!我這麼生氣的打了這片文章,看得出來是為了什麼嗎?
我非常清楚試車要押身分證(甚至還有商家要押錢,也知道沒掛牌的車不能騎遠(會被開單)
但是老闆的態度讓我極端不能苟同!
""視線看得到的地方而且我要押身分證"",講話的口氣以及態度根本就是把上門的客人當賊一樣
最後一句還烙話,我這台車不是隨便給人騎好玩的!
我爬文已經好幾個月密切在注意電動機車,近來確實有計畫要換車,才要去試乘看看
竟然說我是騎好玩的,把客人當作來搗蛋擾亂生意!
我非常非常的覺得這間店的店主惡質 惡劣 絲毫沒有服務業的態度、精神!
<<再次強調,我清楚並且認同騎車要押身分證以及不能騎遠>>!
<<<完完全全是針對店家的態度極端惡劣而PO文訴諸網路>>>
這間車行的店址在: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405巷83號 YAMAHA新天母車業
本人所PO文的敘述內容100%屬實,也絕不害怕店家提告誹謗、損毀商譽!
目的是要告訴各位網路的朋友,不尊重顧客的店家,應該要拒絕光顧!
並且轉告你身邊的朋友!上門會受氣的機車行!!絕對不要去!!
備份一下好了
首先感謝您的備份及歡迎您大肆轉貼,亦可直接求證店家
1.如果因為試乘問題與店家鬧得不愉快,就得自己開間車行來讓網友瘋狂試乘
那是否上餐廳吃飯也不能有任何評論或意見,否則就得自己也開間餐廳,來讓網友試吃到飽?
2.真心想買為什麼不試騎?
您試著想想看有人眼神口氣態度把你當賊覺得你根本是來搗蛋的,你甘願讓他以這種眼光態度對待你會繼續試騎?如果是!我佩服您,您去忍受他的眼光及態度
3.有跟最近很紅的陳老闆一樣嗎?
難道商家態度必須達到出口成髒 動手打人 已經涉及到刑事、民事的刑責/賠償時
消費者才能表達意見,那怎麼有今天的消費者意識抬頭與台灣這樣品質好的服務業精益求精?
4.第一次跟老闆見面
因為第一次跟老闆見面,所以商家態度不好是應該的,消費者應該忍耐下來
等跟商家熟了,老闆認同你了,才能得到商家老闆對顧客的尊重?
您覺得這個邏輯合理嗎??
再次說明
<<本人純粹針對商店態度惡劣不尊重消費者PO文指控>>
<<而非 是否開放試乘及試乘距離遠近>>
那天老婆下班時跟我說想換電動車,因我常上01所以知道有e-moving,所以馬上看網頁找一家在家附近的經銷行,本想吃完飯順便先去問一下價錢,沒想到他們就有一台擺在門口,老婆要求試騎,老闆馬上就讓我老婆騎出去也沒多說什麼.
那期間與老闆聊天,他說這車是自家用,順便給客人試騎,其實賣電動車對他們來說沒有後續維修的利潤,因為電動車沒有東西要換.........


這家是我唯一會讓我在網路上一直推薦的店家.
那天我老婆往巷子騎感覺很滿意,但是後來才知道極速45公里,在巷子內很輕快,但是上了路就.........,老婆是覺得還蠻滿意,不過我總覺得台灣電動車技術是不是差了點?北京的電動摩托車速度超快,不知有人知道為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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