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白日夢填寂寞 wrote:
代步車不是版主的即然...(恕刪)

並不是消費者就是壞人,是依照法律跟現行上本來就是這樣處理,大家喜歡上網取暖,不代表網友沒有是非!!!
我是依照行政院定型化契約在看這件事
感覺你代步車還是趕快還回去吧.瑕疵車跟借你的代步車根本是兩碼事.萬一被告侵占你在法官哪那邊很難解釋的

中華民國法律沒有一條是因為車子維修.車廠一定要提供代步車的.提供你代步車那是額外服務車商隨時有收回去

的權利
做白日夢填寂寞 wrote:
代步車不是版主的即然...(恕刪)


假設今天發生消費糾紛,當事者PO文....................咖啡店奶茶裡頭有蟑螂腳還附照片


網友紛紛聲援..................


結果咖啡店倒了.....................



事實真相
珍珠奶茶裡頭有蟑螂腳

要相挺也要先瞭解事實站得住腳

站不住腳的相挺叫做群眾暴力


小強6104 wrote:
別亂說阿~<你...(恕刪)


不用在意。

平時有什麼想法的人,就會有什麼的言論。
看完整篇文章,才恍然大悟為何國產的機車毫無進步還能生存,其一當然是腦殘政府的德政相挺

其二就是你們些姑息養奸的消費者........咳~~大家騎到爛車也是剛好而已,賣的比外銷貴就算了

還把QC有問題的車放出來.......有你們甘之如飴的買單他幹麻打掉........

大家還能振振有詞說一堆,真是夠了,拿二等國民當興趣,我這輩子壓根沒見過

這要是在加拿大,車廠早被告翻
做白日夢填寂寞 wrote:
代步車不是版主的即然都被要求歸還就先還了.....
代步車應該沒有在買賣合約上有說必須在你車子有問題時一定要暫時替代賣出商品給版主使用的條約!!

這倒未必。

在車子送修時雙方締結一使用借貸契約並將車交付樓主無償使用,
且該使用借貸係依附於原買賣契約之瑕疵修補之上,
樓主合法取得使用權源應無疑問。

在對方修好機車後,
樓主本應取回機車並返還代步車;
但樓主似無正當理由拒絕前往受領,
恐致受領遲延,
本應隨瑕疵修補完畢致契約目完成而消滅之代步車使用借貸契約究應如何處理,
不無疑問。

樓主對代步車之合法占有權源是否因其受領遲延而生變,
有討論空間。



再者,
樓主所述並不能持其拒絕受領之理由,
蓋其於受領時自得按民法第356條規定檢查是否有瑕疵。
朝150樓邁進~



做白日夢填寂寞 wrote:
題外話.....在01看了這麼多文章......
常常是消費者吃虧..買到問題產品......
一來到01就變成壞人?
真是讓人心寒.........
...(恕刪)


因為有人喜歡無限上綱.

在這四面環海的島國,新車買一個月才發現生鏽,有廠商願意免費保固做更換,還出借代步車已經很不錯了. 完全不懂頂樓的那位還想怎樣? (不去維修站看廠商是否已將問題解決,又不歸還代步車,被寄存證信函還說廠商"恐嚇")



我前一陣子,買不到半年的中階顯卡前前後後共送修了四次,但每次送修回來的卡,它的BIOS版本都跟我當初買的不一樣,比我當初買的還要救;所以連帶的,一些自動降頻、風扇轉速控制等功能就不齊全......最後是凹到以目前的時價銷退.

買到問題產品,我的作法很簡單,你最少就是要修到跟當初一樣,而且功能一樣也不能少;可以要我加價換其他高階型號的產品替代沒關係;但如果都沒辦法,就再來慢慢喬...
話說三陽之前不是有招修NNN年前代理的HONDA嗎?
另一家三x則是車頂"由內鏽到外"維修還要消費者分擔...

另外某a牌德國車則是玻璃瑕疵 台灣原廠修(稱有照SOP走) 結果修完異音不斷
你覺得車廠會好心到換整台給你嗎?

三陽處理方是不錯了
不知道生鏽情況多嚴重?

有家車架會斷的都悶不吭聲了...


710382 wrote:
但對方修好了叫他去拿...(恕刪)


因為樓主有跟對方說過,要維修、更新。要先通知。

但是並未通知,樓主才會不高興的。

kevinwu6778 wrote:
因為樓主有跟對方說過...(恕刪)

這一點就是廠商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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