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還有消費爭議,還需要到消保會協商,加上我的車子也還在它們手上.根據民法的瑕疵擔保責任有以下三種處理方法:1.終止契約,退還買賣價金2.瑕疵損失賠償3.更換新品要怎麼處理需要協商吧!!!怎麼會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就硬著幹嗎?買到有問題的車子是消費者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