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uty5樓 wrote:電動自行車似乎跟我想(恕刪) 我覺得那篇內容說的應該是目前電自購買的亂象亂象起因源自沒有法規規範,店家會用各種組合配套方式來讓買家買單來取得最大利潤以後法規上路應該能避免掉多數這樣的狀況
adorafong wrote:甚至很多人電動自行車就都去爆改、解封的,可能跑得都比摩托車還快了也一堆人分享改裝方式,這如果以後有納牌管理,應該都算是非法改裝了 基本上應該廢掉電動自行車這等級車輛直接以綠牌車等級管理除18歲以上騎士乖乖去考駕照尤其是老人,像我媽媽這類沒能力考照的就乖乖騎自行車還有能力騎的就騎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