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911 wrote:
今天車廠有兩個錯誤
1. 賣出瑕疵商品
2. 在車主未同意的情況下更換零件
至於代步車這方面
真的請樓主還給車廠不要再僵持下去了
但是交通費用向車廠求償
因為不是樓主車禍造成車子需要維修
而是車廠賣出瑕疵貨造成樓主沒有車可以用
勝算如何就請樓主跟法律專家討論吧...(恕刪)
說句不中聽的吧
我一點也不認為車主也就是原po有不同意
為什麼..因為他今天換的是車架
保固的規則應該是需要給行照..
加上車架上會有車台號碼的存在
如果原po不想保固
他給行照作什麼?
又留行照..又留車..又把人家代步車騎走
你跟我說他不是要辦法保固
那車主要作什麼?
單純認為人家的代步車比較好騎..所以跑去和車廠換車騎嗎?
如果原po不辦理保固..車廠借他代步車作什麼?
代步車不就是為了給車主在留車維修時方便通勤使用的嗎?
交通費更可笑了
要求償交通費的最先決條件..
是車沒辦法騎乘下車廠又不提供代步車
旦我們來看看原po的車
車有沒有維修好了?
車能不能正常騎乘?
請問車倒底是不能騎還是原po自己不想騎呢?
車今天明明都修好了..也都能騎
是車主自己不願意騎
你要人家賠你交通費
你是那國的理論
1.車輛購買一個月後生鏽,這是不是瑕疵?
2.瑕疵發生了,廠商應該負擔怎樣的責任?
3.車子進行任何處置,要不要經過所有權人的同意?
4.消費爭議未釐清就寄出存證信函的原因?
以上這些,都已經去查證法規了...
消費者依照法規主張自己的權益有哪裡不對?
你自己願意當一個聽廠商話的消費者,不代表其他人就一定要跟你一樣...悶不吭聲!
你願意花高額價錢購買商品,就算是有瑕疵你也接受的消費者.!
哪以後廠商都把快壞掉的東西組一組賣你,
你沒發現就是廠商賺到,你發現了,就換你發現到有問題的部分給你.
然後你就會高興的說,廠商願意幫我換心的就好了!
不良品是應該銷毀或是減價出售?在市場上很多例子.
商品都有不良率,但是不良品該流入市面嗎?消費者買到不良品,以法主張權益,何錯之有?
看了很多天某幾位網友"這是有陰謀的"的論點,已經覺得回應只是口水戰,
與其如此,乾脆等到1月11日事情有定論後在回覆.
PS:很感謝多位網友的"努力"回覆,因為有你們的"不離不棄",所以這篇始終高掛,沒有下沉.
如果這篇如你們所說是來中傷廠商的,哪你們都參與到了,因為有你們的關注,所以讓更多人有機會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