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搞清楚何謂~~~保固~~~還有樓主是保固~~~不是保養~~~搞清楚~~~這年頭真的是什麼人都有~~!
黃小峯 wrote:
請搞清楚何謂~~~保...(恕刪)


對啊 這年頭真的什麼人都有啊....

保固不就是 有問題零件更新 有重大安全危害 才是換新車嗎...

還是真的有人認為 零件出問題 舊一定換新車給你嗎???(一般商品 7天內是可以換新品啦 氣、機車就不清楚了)

更何況還沒有提出任何佐證 就算是事實 廠商也不一定鳥你....

現在爭議的點應該是 車子放在 店裡 車主沒同意
車商就把骨架換掉了... 最重要的佐重證據也沒囉..

ccs911 wrote:
照大大這樣說你的車子...(恕刪)


請問你車有問題開回去原廠就是要修理

就是要換東西 而且也告知是確定某樣東西壞了

要更換 還需要確認嗎?? 那不然你把車開過去幹嘛

又要凹換新車嗎??

我們不是為了車廠說話

只是該換的都換了 還想要怎樣 被寄存證信函是因為他借車不還

跟換不換車台 是兩瑪子事

他都一直在誤導網友

讓大家覺得 很可憐

從發文到現在 幾十天了 下文勒?

擺明就是要A錢 不然要幹嘛

edison19841026 wrote:
請問你車有問題開回去...(恕刪)


我完全同意你的說法

可是現在的人就是靠"盧"來處理事情啊
讓人覺得很多事情根本沒有在用"理" 這個字

h7878220 wrote:
我完全同意你的說法可...(恕刪)


我醬爆在這個時候 要"爆"了!!!
樓主 樓主 樓主
你在哪裡啊...還沒抗戰成功嗎???
還是跑去跨年了!?
現在,
又陸續有人不瞭解你的用心良苦
我真的很贊同你盧小小耶
像我也已經買過3台車
如舊天鵝的點火LAG問題~我是不是可以升級換三代過後的鵝
再如RSZ新車不到一個月就給我行徑間熄火~我是不是可以換台新車???
最後是大B 因為我前兩台都 凹過了~不再贅述~快點換給我!

~我只要在一定時間內
找點小問題去盧小小
我就又可以換新了
多好啊^^多開心啊^^

ccs911 wrote:

今天車廠有兩個錯誤
1. 賣出瑕疵商品
2. 在車主未同意的情況下更換零件

至於代步車這方面
真的請樓主還給車廠不要再僵持下去了
但是交通費用向車廠求償
因為不是樓主車禍造成車子需要維修
而是車廠賣出瑕疵貨造成樓主沒有車可以用
勝算如何就請樓主跟法律專家討論吧...(恕刪)


說句不中聽的吧
我一點也不認為車主也就是原po有不同意
為什麼..因為他今天換的是車架
保固的規則應該是需要給行照..
加上車架上會有車台號碼的存在
如果原po不想保固
他給行照作什麼?
又留行照..又留車..又把人家代步車騎走
你跟我說他不是要辦法保固
那車主要作什麼?
單純認為人家的代步車比較好騎..所以跑去和車廠換車騎嗎?
如果原po不辦理保固..車廠借他代步車作什麼?
代步車不就是為了給車主在留車維修時方便通勤使用的嗎?

交通費更可笑了
要求償交通費的最先決條件..
是車沒辦法騎乘下車廠又不提供代步車
旦我們來看看原po的車
車有沒有維修好了?
車能不能正常騎乘?
請問車倒底是不能騎還是原po自己不想騎呢?
車今天明明都修好了..也都能騎
是車主自己不願意騎
你要人家賠你交通費
你是那國的理論


黑羽斷翼 wrote:
說句不中聽的吧我一點...(恕刪)

換車架不換號碼可以不用行照的!!
原車架又沒出車禍,原廠是可以在打相同的號碼上去,舊的報廢掉就可以了!!

傲如風 wrote:
換車架不換號碼可以不用行照的!!
原車架又沒出車禍,原廠是可以在打相同的號碼上去,舊的報廢掉就可以了!!...(恕刪)


這一點我倒是不確定..
因為我沒換過車台..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什麼資料都不用
就直接打相同的號碼上去就好
不過我能確定的
旦原廠的保固不需要行照的
如果是直到回服務站..這我還不確定..旦回經銷商一定會要影本
不然東西換上車了誰要出錢?
旦不管回那..最基本的資料都一樣要留
在加上你說有人回服務站留車不是為了保固的話..那把車留在服務站是為了什麼?

edison19841026 wrote:
請問你車有問題開回去...(恕刪)


你這個不敢說出自己來頭的人...
都沒有提到的事情,只有雙方當事人會知道的...
你真神,竟然也知道!想必一定當天也在場吧!!

你千篇一律的問題一直迴圈...回你很多遍了...真要不爽就提告...
不然就等1月11日的協商後再說!
現在問題的癥結點是:

1.車輛購買一個月後生鏽,這是不是瑕疵?
2.瑕疵發生了,廠商應該負擔怎樣的責任?
3.車子進行任何處置,要不要經過所有權人的同意?
4.消費爭議未釐清就寄出存證信函的原因?


以上這些,都已經去查證法規了...
消費者依照法規主張自己的權益有哪裡不對?

你自己願意當一個聽廠商話的消費者,不代表其他人就一定要跟你一樣...悶不吭聲!
你願意花高額價錢購買商品,就算是有瑕疵你也接受的消費者.!
哪以後廠商都把快壞掉的東西組一組賣你,
你沒發現就是廠商賺到,你發現了,就換你發現到有問題的部分給你.
然後你就會高興的說,廠商願意幫我換心的就好了!

不良品是應該銷毀或是減價出售?在市場上很多例子.
商品都有不良率,但是不良品該流入市面嗎?消費者買到不良品,以法主張權益,何錯之有?

看了很多天某幾位網友"這是有陰謀的"的論點,已經覺得回應只是口水戰,
與其如此,乾脆等到1月11日事情有定論後在回覆.


PS:很感謝多位網友的"努力"回覆,因為有你們的"不離不棄",所以這篇始終高掛,沒有下沉.
如果這篇如你們所說是來中傷廠商的,哪你們都參與到了,因為有你們的關注,所以讓更多人有機會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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