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0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張文祿】
台北一位陳先生16年前買了一部野狼機車,不久就失竊,十六年過去,他早已忘記這部機車的樣子,不過,最近他接到南投警方的電話,表示找到他的機車,陳先生一開始以為是詐騙電話,求證之後放心搭車南下,領取這部陌生的野狼機車。
陳先生所買的這部野狼機車,已經失竊十六年,在民國八十三年就被偷了,實在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不過,南投交通隊在鹿谷鄉執行攔檢,發現 一名老先生騎著沒有牌照的野狼機車,加以盤查,發現是贓車,老先生說是多年前買的,但是,對方沒有給任何文件資料,老先生也是一臉無辜,不知道每天陪伴自己的老機車,就然會是贓車。
警方通知台北的陳先生,陳先生心想十六年的機車怎麼可能現在找到,以為是詐騙電話,不過,他查證之後,發現是真的,搭車南下領取機車。
這部機車對陳先生來說,已經相當陌生,不過,是他的財產,他說會珍惜這部老機車。而騎這部贓車的老先生,已經觸及收受贓物罪。
我真的認為這老先生真的很無辜,但誰叫他要貪便宜呢?家裡有人購買來路不明的機車還是注意一下,但基本上還是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機車較好。(鄉下地區應該蠻多這種機車)
aaaaa75638 wrote:
小弟想問...要怎麼...(恕刪)
問得很好,
不過我說的是實體法上的問題,也就是他是故意或過失已經是我推論完成了,
我只是從文中給的資料來推論他是過失:老先生也是一臉無辜,不知道每天陪伴自己的老機車,就然會是贓車(應該是竟然)。
給我更多資料,說不定我可能做出相反的推論也說不定。
你問的問題是如何確定他是故意或過失(也就是怎麼推論他的故意過失),
所以這牽涉到的是證據問題,也就是證明他是故意或過失。
牽涉到訊問、勘驗.....等等刑偵技巧,舉個大家比較知道的,例如測謊就是一種。
這部分有興趣大大可以去看書,很龐大無法一一說明。
可能我用詞不大精確,還有記憶所限,我也懶得去翻書,大致上是這樣。
民法部分:
從時間來說,車主回復請求權才2年,其實原車主已經喪失請求權。
若那位老者是善意取得該車,其實已經確定是新車主了。
如果不主張上述,老者如果是從拍賣啦、機車行啦等等公開交易地方買來,
車主不付錢買回他可以不還車,不過這個前提是那位老者是善意的,也就是買的時候不知道這是贓車。
不過大家都不知道,警察也不會說(懷疑警察到底知道不知道),買到贓車算自己雖小,鼻子摸著就還了。
其實你是善意的,法律多少會保護你。就看你知不知道主張。
hina198611 wrote:
我真的認為這老先生真的很無辜,但誰叫他要貪便宜呢?家裡有人購買來路不明的機車還是注意一下,但基本上還是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機車較好。(鄉下地區應該蠻多這種機車)..(恕刪)
換成我
我認為這位老先生一點也不無辜??
為什麼..
明明這台機車沒有車牌..也沒辦法過戶
正常的老百姓..除非是徙廢車場買來要殺肉的之外
有人會去買這種車嗎?
在便宜也要有車牌能過戶..這應該不過份吧
我就不信有那個鄉下是流行買無牌車的..
最少也是買時有車牌..有過戶..因為太久沒付稅金而車牌被註消了
怎麼可能會有人特意去買一台沒有車牌..也沒辦法過戶..更沒有證明的機車來騎..
所以你跟我說他會完全不知道車有問題嗎?
怎麼可能..要是沒問題會沒有車牌也沒辦法過戶
你當這位老先生錢太多嗎?..
更不用說沒有車牌就公然騎在馬路上
所以這種人怎麼看都不無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