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說:
「這顆電池壞了,電充不進去要換新的。」
老爸只好花了一千元換一顆新電池,舊的就給車行回收,也沒折抵,
回家後我哥覺得老爸被騙了,舊電池還不到一年不用換,上面還有寫日期哩,
而且舊電池總該有折抵價值吧,
不過換都換了,就去向車行要回舊電池。
結果一到車行...
車行正在為那顆「電充不進去」的電池充電。

當然我們還是把那顆電池要回來了。
其實我哥在想,是不是應該要退貨,付充電費就好...
哈士奇. wrote:
第一:電池用一年不代表不會壞,只要過度放電1-2次,真的會剩一年
第二:電池可否再充、剩多少壽命也不是3用電錶量了算,有專用的儀器在量電瓶起動能力及壽命。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