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台二手機車, 車況相當好
價錢也很好, 但問題也是造成價錢低的原因
賣主說車子是前女友名下, 行照會附上, 但找不到人來過戶, 到目前為止的保險稅金都清楚
但只能付錢牽車走人,
想請問如果不過戶, 對買賣雙方有甚麼風險?
謝謝
如果有一個人把一台陌生的機車要給我騎一年,不過戶,不收我錢,還要貼我1萬元
老實說......我不要
罰單規費報失那些問題都先不用談,只要原車主去報失,他甚麼事都不用做,你立馬就變成騎贓車了
這是會被判刑的(初犯也續判緩刑),到警察局你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喔,順帶一提,也許樓主很年輕沒經驗: 現在政府對於人民財產管理,幾乎全都是記名制
以前你會聽說古早時候帶房地契就可以賣掉房子,當時是誰持有地契就是可以買賣
但現在,買房子和買汽車機車,已經是記名制,也就是說,從頭到尾根本不需要靠那張房屋所有權狀,也不需要靠汽車行照來表示你的產權,政府登記你是這棟房子和車子的持有人,你就是了,權狀和行照,只是列印出來符合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而已,頂多就是管理上的一個層面
所以,你拿到別人的行照和權狀,是沒具體行政意義的,當然啦,別人有你的行照,就能不經你同意而幫你繳燃料費,這的確是難避免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