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家人在去年12月底使用二行程舊換新方案購車,最近才知道家人舊換新的補助款一直沒有寄來,經銷商又一拖再拖,要家人繼續等等看,竟然等了11個月⋯很誇張,最近才知道⋯
後來有打電話環保局查證,環保局說經銷商早在我們購車後一個月就申請電動車補助,而且已撥款給經銷商,所以很明顯是證件被盜用去申請電動車補助,家人也沒簽切結書同意或被告知經銷商要拿去申請電動車補助,目前已寄存證信函,並約過幾天談,除了走法律途徑,不知道大大們有沒有什麼好意見可以給經銷商個教訓,謝謝
2017.11.24更新
確認後是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2000元整沒有匯到個人戶頭,也就是報廢補助,家人是購買汽油車,致電環保局查證卻說家人辦了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9000元整(105年度),環保局表示匯至經銷商是105年政策,會由經銷商直接折扣車價給消費者,後續再回收補助
非常感謝大家的意見,讓小弟更清楚如何處理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