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頭塑膠板金破掉,手機沒想到鏡頭也壞了,不能拍照。
希望保險能賠讓我修好,順便也賠對方錢,讓我不用花到自己的錢。
個人積分:51258分
文章編號:87710186
振作~~ wrote:
對方好像保的險沒有賠...(恕刪)
只要確認保險公司有理賠自己的車子,就可以直接修了。不一定要跟對方達成和解,甚至有些保險公司還會要求不可以私下跟對方和解。所以如果對方沒有保險可以理賠,而你又跟他沒有達成共識。
這時候就是保產險的意義了,如果是單就車子的部分,跟保險公司說好之後就可以出險。之後保險公司會拿著你的修車的單據去跟對方行使代位求償的,這個時後一般來說跟樓主已經無關,因為保險公司已經取得求償權利。
但是這種雙方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都會要求要去報案有留紀錄,所以務必要跟保險公司詢問一下,按照程序去做~
然後呢如果對方覺得自己有受損或者有責任,他也有可能走法律途徑,但是這個時候就看情形。如果對方真的鬧上法院,這個就得看法官的心證,因為他的車損那邊如果你沒有賠償,可能對方也不太願意放下,這個時候如果自己有買第三人責任險的財損方面,就也可一起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或賠償~
所以我當初機車保險就有保第三人責任險的財損就是用來賠別人的,一年幾百塊,但是可以涵蓋到4~50萬。我覺得很值得~
所以簡單來說,自己的車子可以馬上去修,只要保險公司講好了就可以,因為保險公司會代你去跟對方求償(代位求償)。
至於對方的車子需不需要賠,就要看對方的行為,因為這可能牽涉到和解的問題,只要有和解成功,保險公司就沒辦法代位求償,所以這個要跟保險公司專員討論一下,看要怎麼做才行。下次就連財損的部分也都保一保,就統一由產險公司處理就好....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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