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線電視不按頻道收費呢

夜夢之星 wrote:
按頻道收費 就必須...(恕刪)


其實機上盒遙控可以記錄原本電視遙控 現在HD太少因該是類比沒關閉流量不足無法全部上架

日本主流是無限 台灣是有線主流 但頻道真的太多 製作不出啥優質節目...看看韓國老3台節目都可以比過中國大陸節目 中國狂抄襲

PS 韓國跟中國也是有線主流..但韓國很奇妙 手機都可以接收數位電視 來到台灣功能天線都被拿掉了~

韓國地鐵超多人用手機拔出天線收無線電視~~

無聊菸酒生 wrote:
為什麼有線電視業者...(恕刪)


那廣電3法 分組付費要過啊 拖了好多年 一直被財團惡搞打槍~~~

raxel wrote:
全台第四台業者收費都在5XX

這個費率是地方政府核定的...

cckm wrote:
這個費率是地方政府...(恕刪)



也許吧~~~但是這樣訂~~人民沒意見
還是官跟商自己講好就好

很多東西也都是政府相關的
政府訂的小老百姓只能遵守
但是政府訂的就沒有問題?
電腦工程師,有問題可以找我討論 Raxel
若一開始就不是分頻收費,事後要改難上加難,因為會少賺很多,
第四台很多爛頻道是綁著好頻道才能賣錢,拆開來根本就賣不出去,
現在600元給你看100台,如果可以自由選,一般人選到30台大概是極限了(不信你選選看),
你願意花多少錢看30台?
假設400元好了,第四台的收入馬上從600元掉到400元,因為大部分頻道再也沒人看了。

無聊菸酒生 wrote:
為什麼有線電視業者...(恕刪)

依照現行法規他必須要可以頻道單獨賣

但他沒規定一個頻道收多少錢

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1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通傳綜規字第1054000206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2條
第一條 本標準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所稱收視費用,指基本頻道收視費用、裝機費、復機費及移機費。
第三條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之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每戶每月以新臺幣(以下同)六百元為上限。系統經營者不得對同戶分機另收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系統經營者認為前項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不符成本者,應檢送經會計師簽證之相關文件,申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直轄市、縣(市)政府認為系統經營者之申請有理由時,得不受前項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上限限制。
第四條 裝機、復機及移機之收費上限價格如下:
一、裝機費:
(一)主機裝機費:一千五百元。
(二)單一分機裝機費:於主機裝機時設置者為五百元;於主機裝機後設置者為八百元。
二、復機費:
(一)原訂戶在契約終止三個月後申請復機者,視為新裝機戶,比照一般裝機費收費。原訂戶在契約終止三個月內(含三個月)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但停機係因原訂戶違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原訂戶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未逾三個月而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逾三個月,再申請復機者,每戶收復機費二百元;暫停收視期間不得收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三、移機費:室內者,每機五百元;室外者,每機八百元。
第五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核准系統經營者收視費用時,除參考系統經營者依附件檢送之各款文件外,並應考量系統經營者提供之節目頻道表、客戶數、經營成本、營運現況等資料。
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審核前項收視費用時,應邀請系統經營者、相關產業代表及消費者團體代表列席說明。
第六條 系統經營者對於訂戶之收視費用,得視區域特性、社區規模及議價結果等市場狀況,差別收費。但不得逾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之收視費用。
第七條 系統經營者除採無償借用或贈與外,應以下列方式提供具有定址解碼功能之類比機上盒(以下簡稱類比機上盒)供訂戶使用:
一、買斷:係指由訂戶向系統經營者付費購置類比機上盒(含主機、遙控器、中文使用說明書)。
二、租用:係指訂戶以繳交保證金,並每月支付租金方式租用類比機上盒(含主機、遙控器、中文使用說明書)。
三、押借:係指訂戶以繳交押金方式借用類比機上盒(含主機、遙控器、中文使用說明書)。
系統經營者依前項提供類比機上盒供訂戶使用時,應無償裝置、設定並維護之。
訂戶自備與系統經營者系統規格相符之類比機上盒時,得自費要求系統經營者裝置、設定並維護之,系統經營者不得拒絕。
第一項及前項類比機上盒使用方式之收費上限如附表。
第八條 系統經營者為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數位收視服務,得提供數位機上盒供訂戶選擇使用,其收費由系統經營者依數位機上盒內建之軟體、硬體(晶片組、記憶體、數據機)規格、功能等條件合理規劃,並應依本法規定辦理營運計畫變更。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前項有關數位機上盒收費之營運計畫變更案審議時,應邀請地方政府代表出席。
訂戶自備與系統經營者系統規格相符之數位機上盒時,得自費要求系統經營者裝置、設定並維護之,系統經營者不得拒絕。
第九條 有線廣播電視付費頻道及計次付費節目之收視費用,由系統經營者自行規劃後,於實施前報本會備查並副知直轄市、縣(市)政府。
系統經營者得提供付費頻道及計次付費節目之組合銷售方案,供訂戶選擇。但不得拒絕訂戶選購單一頻道、節目收視。
系統經營者減少或終止提供任一付費頻道,訂戶得終止契約,系統經營者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違約金。
前項終止契約,訂戶於簽約或訂購時適用優惠方案情形者,系統經營者應依有利訂戶方式計算各項服務費用。
前項有利訂戶方式計價原則,由系統經營者於契約條款定之。
第十條 系統經營者收費不當而有損害訂戶權益或有損害之虞時,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本法第五十三條及其他相關規定處理之。
第十一條 本標準於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及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代行時,準用之。
第十二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我比較樂見的是
大約一個頻道5~10元
用戶可選擇繳納每月費用100~1000元不等
每個月用戶可以看頻道小視窗自己添加或刪除頻道
這樣可以將一大堆混水摸魚的頻道打垮
另外其他頻道業者也可以選擇贈送觀看
吸引消費者下月選購
不然付那麼多錢卻得到一大堆垃圾頻道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z0930355 wrote:
我比較樂見的是
大約一個頻道5~10元
用戶可選擇繳納每月費用100~1000元不等
每個月用戶可以看頻道小視窗自己添加或刪除頻道
這樣可以將一大堆混水摸魚的頻道打垮
另外其他頻道業者也可以選擇贈送觀看
吸引消費者下月選購
不然付那麼多錢卻得到一大堆垃圾頻道



不太可能那麼簡單的把5~600元第四台費用除以頻道數就大約是一個頻道的價錢
5~10元大概只能買得到混水摸魚頻道

相較於第四台,MOD的分組收費已經算是多元化了吧
他有基本餐、豪華餐、精選餐、精選B餐
還有各頻道一堆五花八門的餐
所有的頻道也幾乎都有單點的價格

MOD頻道套餐、單頻道購買價格表

撇開MOD綁網路等方案優惠
就單辦MOD來說的官方價格
可以看到5~10元頻道單點價能買到什麼頻道?
要不要去看看熱門頻道,一個頻道單買,原價要賣多少錢?

有誰敢花89元基本頻台使用費,再去一個頻道一個頻道單點?
即便是MOD這麼多元化收費
大多的人還是搭主流的豪華餐、精選餐等之類的去購買
頂多再視需求,買幾個特定頻道的小包裝套餐組

何況不少人還是搭綁網路的優惠方案來看MOD
並非真的用單辦MOD的官方價格去買
其實都老人家再看居多,
其實自己選真的比較好,
可是政府都不願處理或放給它爛
有些頻道根本就不會想看
買那些幹嘛~根本多餘的

真的要學學日本阿!
不要在有線了,
嫌線不夠多,
從有盒變沒盒
現在盒子又回來了...煩不煩= =

aaaalittle wrote:
不太可能那麼簡單的...(恕刪)


我也喜歡中華mod,
但是家人愛看賣藥台,
結果mod都沒有,
所以第四台想斷很難,
不過mod搭配網路是真的很划算...

夜夢之星 wrote:
為何不學學日本用地面衛星



甚麼是地面衛星啊?
我只聽過地上波(基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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