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搬遷,是分租套房
數位第四台應該是其他房客自己拉的
房間裡面有機上盒 可是朋友沒在看電視 所以拔掉
某日回家 發現有紙條在門底 上面寫 "請把第四台費用交給507的XX" 費用300元
想請問一下,如果沒有在看電視 未來也不打算看電視的話
各位還會付錢嗎?
想到一個問題
1.如果房東有10間套房 需要裝10台機上盒,但是目前只有3成住房率的話 可以把其他機上盒退租嗎??
2.若是同層住戶自己協調好後申請機上盒,每個月統一交由某住戶去付款。 新的住戶搬進來以後 有需要繼續配合嗎?
突然想到自己也好幾年沒看過電視了 剛剛去客廳看了一下電視 發現那種感覺真的很容易上癮呢
"不知道要做什麼的時候 就打開電視亂轉 很容易打發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