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conflict of laws?就是某一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時適用的準據法。
因為他排除了美國加州衝突法規定,所以台北市政府是可以對他開罰的,也因此不由美國加州法律解釋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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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子?
那世界上一些商務網站
對全世界銷售
每一個國家都有不同法律規範
那樣豈不是面對每天一大堆客戶訴訟?
這樣合乎邏輯嗎?
事情可以這麼辦嗎?
我去英國網站買東西
他沒符合台灣消保法
我去找台灣消保官
可以這樣嗎?
消保官會幫我主持正義嗎?
天使殺手 wrote:
看Google及Ap...(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