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已付費的market 軟體都不讓你下 您還挺google?

我覺得很奇怪的事情是市政府說Google的販賣行為是違法的,
但是Google停止販賣行為的時候,
市政府又說Google不可以停止(違法的)販賣行為,
而且以"停止(違法的)販賣行為"這件事罰款100萬!

那如果Google繼續賣,請問現在去買軟體的消費者有沒有7天退貨的權利?
現在Apple Store還在賣,而且也還沒有7天退貨的機制,消費者到底可不可以因為Apple此時此刻尚在繼續的販賣行為去控告Apple違反消保法?
說真的軟體七天鑑賞期太長了點

但十五分鐘又太短了點…

前些日子抓了一款遊戲 Order & Chaos Online

能在十五分鐘內試玩到嗎? 我只能說不可能…

光是我在家裡更新用中華20妹 wifi 更新都花了兩三個小時有吧



後來想想,我反而是覺得應該要有試用版或是閹割版

反正會有退費的原因一定是不好用,不合味口等等的

付費軟體下架,是廠商自己的決定,雖說起因是為了表達不願配合的意見,但一來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二來

手段也太弱了點,台灣的消費者曾幾何時有足夠的力量去影響政府的行為?曲指可數啊.

消費者就該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去爭取捍衛自己的權益,誰損害消費者的權益就跟誰爭取,今天政府的手段是

罰錢,不是強制要求廠商若不配合就要下架付費軟體,軟體下架是廠商的行為,當然是跟廠商爭取(政府哪有

辦法進去廠商的系統把軟體再上架...)!

大家也不用在那邊擔心寫程式的餓死,如果新聞可信的話,廠商不是認為臺灣是小眾市場嘛?哪有人會因為

小眾市場不存在而餓死?還有大眾市場可以賺錢不是嗎?至於電子書呀等等的,有人規定不能先出個試閱版

(提供部份章節試閱)嗎?很多細節可以再談,但一下子就把談判局面搞這麼僵,又讓消費者權益受損,對廠商

來說真的有比較好嗎?只是更突顯出消費者的弱勢啊!

gacker wrote:
google選擇無預...(恕刪)


google 要停就停吧, 反正還有 apple
北市府根本就是狀況外,於情不符,還莫名其妙!不符合國際慣例及規矩。

轉移「北北基」惡政的焦點罷!
綠色執政品質保證 ECFA是三小?我只知道他們不願面對的FactBook! http://epaper.dpp.org.tw/
選邊站本身就不理性了...
慫恿選邊站的更是令人感到遺憾(嘆)

入境隨俗,Google應該多考量一個國家的法律條文以及公平交易的準則來因應
不是遇到問題就用『切斷』來做為處理事情的準則;
台北市政府他何得何能代表整個『台灣政府』來做果斷的判斷或制裁呢?
很多東西是需要坐下來溝通,屁股還沒坐熱就搞成這樣...
這樣的公司,這樣的市政府,通通都是笑話一則...

兩邊都有問題,你還在問你挺哪邊?
兩邊都有問題,已經選擇挺哪邊的人,你們真的很理性?
專有名詞只是嚇人用的!令人感動的畫面和用語,才是最真實的
支持政府 +1
保護消費者使用軟體的權益
不一定要7天鑑賞期
但至少也要來個3天
還在選邊站?
還不知道打起來的雙方一定都有錯?
不多角度深入看待事情原委,十足杯具的台灣人!
停止market免費下載以及其他付費下載的不能再重新下載等等手法,
其實這是google的手法, 讓消費者感覺到不便與不合理, 然後就開始怪政府,
跟當兵的連坐法一樣嘛,超有效的, 看看現在幾個人開始在怪北市府了......
相信不久就會有陳情書啦什麼的出現了, 如果要開罰, 假如我是google,就會一直不開放market,
藉由消費者之手逼修改政策, 有效!!!

同理, 蘋果的 iphone策略也是一樣, 有些當場拆機有瑕疵,竟然也只能換維修機,不給換全新未拆封的機器, 政府是否也要管一下??? 花大把鈔票紙能買到維修機...... 當消費者笨蛋.....
我投政府一票
在台灣就是要受台灣法律限制 政府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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