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政府的100萬,GOOGLE的15分鐘。


Jetter wrote:
您花個3個月寫個程式...(恕刪)


軟體本來就要有測試期啊,
測試七天很正常啊,
有的還要測試一年哩。
我還沒聽過哪家軟體公司或者程式設計師敢打包票說開發出來的程式絕對沒問題的。
escapewang wrote:
軟體本來就要有測試期啊,
測試七天很正常啊,
有的還要測試一年哩。
我還沒聽過哪家軟體公司或者程式設計師敢打包票說開發出來的程式絕對沒問題的。


您應該不是寫程式的吧, 那是還沒上市前就要做的事...

您要不要去PCHome買套 Office 拆封測試(沒拆封怎麼測試呢)看看再退..

另外..
有種東西叫Update(更新)..你在Market買軟體之後更新是不需要再花錢的..
apple辦得到google就不行,
這就是遜,有什麼好辯解的,
要賺台灣人的錢就要守台灣的法律,
這是理所當然,有什麼好護航的.
拜託,會有這樣的紛爭,剛開始還不是有人去投訴說app store退費機制不方便、有問題之類的,政府才會轉回去替大眾"討公道"

怎麼現在看起來好像大家都忘了這件事?!

所以是爭取福利還要被譙就對了
H2Owater wrote:
apple辦得到google就不行,
這就是遜,有什麼好辯解的,
要賺台灣人的錢就要守台灣的法律,
這是理所當然,有什麼好護航的.


原本google退費就是最方便的
好啦 說到要七天 到上面看看自己訂的法吧
人家違反那一條??

而且雙方系統根本不一樣 不是apple辦得到google就不行
怎不說google即傳即退 apple怎麼辦不到

別搞笑了...弄清楚再來吧


jim9508 wrote:
拜託,會有這樣的紛爭,剛開始還不是有人去投訴說app store退費機制不方便、有問題之類的,政府才會轉回去替大眾"討公道"

怎麼現在看起來好像大家都忘了這件事?!

所以是爭取福利還要被譙就對了



那原本退費方便的要被處罰?? 還真搞笑了...
現在app store由30天搞成只有7天 這樣更棒??

討福利根本討錯方向..變相的炒作 只是丟自己臉罷了
原本簡單的事 只要讓app store把英文的都弄成繁體選項 且放在好辨識的地方就好啦
搞成這樣 真不知道是在搞啥

bikevts wrote:
且雙方系統根本不一樣 不是apple辦得到google就不行(恕刪)

對手辦得到,因為系統不一樣就辦不到??
這是什麼公司啊??
-------------------------------------
Google的Android系統,是屬於開放式系統,只要有軟體安裝檔即可安裝使用,相較於蘋果的封閉式系統兩者截然不同,希望北市府不要因為想做秀而害了全台灣拿Android系統手機的使用者以及全世界的Android軟體開發商,這真的會是國際笑話"
---------------------------------------
樓主你知道開放式系統與閉式系統的定義嘛?這是不懂IT的言論,你的言論才是笑話,Google不願就範的原因是它的安全機制不夠完善,容易被複製,對研發Google App 的程式設計師是沒保障的,因系統的缺陷對顧客而言也容易中毒,Apple因系統較完善所以較沒問題,如果Google對自己系統沒信心,就不要在台灣的法令下做生意

Jetter wrote:
您應該不是寫程式的吧...(恕刪)


抱歉,我是寫程式的。
但您能保證上市後的軟體「絕對沒問題」嗎?
照您說得,我買一套原版得軟體,
我能在十五分鐘內測試完是否有問題嗎?
好吧,超過了十五分鐘才發現有問題,
但因為標籤上有註明「拆封後不準退」,
這個時候也只能自認倒楣,不然怎辦?

至於您說的Update,
如果開發這套軟體的軟體公司或程式設計師不願意Update呢?

jim9508 wrote:
拜託,會有這樣的紛爭,剛開始還不是有人去投訴說app store退費機制不方便、有問題之類的,政府才會轉回去替大眾"討公道"

怎麼現在看起來好像大家都忘了這件事?!

所以是爭取福利還要被譙就對了


再同意你不過
google是意識形態作怪

北市府是對所有的手機軟體規範
其中符合消保法規定的軟體自然適用消保法保障
例外情形例外處理,詳讀消保法即可

蘋果回了願意改善....其實還不是就不同類別軟體應該如何規範處理
一般合於郵購規範軟體自然適用7天規定

google連配合的意願都欠奉,直接拒絕就是
還有人願意幫google發聲....google是連改善都不肯的啊
寫程式的人都不買商品的嗎,買了電視機要求有七天鑑賞,

自己寫的程式,反而要求買了就不退,鑑賞期只有十五分鐘,

,不然都沒有試用版可以安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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