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tter wrote:
您花個3個月寫個程式...(恕刪)
軟體本來就要有測試期啊,
測試七天很正常啊,
有的還要測試一年哩。
我還沒聽過哪家軟體公司或者程式設計師敢打包票說開發出來的程式絕對沒問題的。
H2Owater wrote:
apple辦得到google就不行,
這就是遜,有什麼好辯解的,
要賺台灣人的錢就要守台灣的法律,
這是理所當然,有什麼好護航的.
jim9508 wrote:
拜託,會有這樣的紛爭,剛開始還不是有人去投訴說app store退費機制不方便、有問題之類的,政府才會轉回去替大眾"討公道"
怎麼現在看起來好像大家都忘了這件事?!
所以是爭取福利還要被譙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