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K wrote:
google的條文聽說比我國憲法還要優先阿
所以google是對的
google不爽讓你用的 台灣人不準用
其實google應該是無能力,非不願意也
google的那個market跟蘋果的好像是不同的
蘋果的軟體可以找蘋果退錢,那是因為蘋果有在管理
像是你在大賣場買東西,可以跟大賣場退錢
google那個比較像夜市攤販,google只是提供攤位給攤販賣東西
買了東西不滿意的,google會請你跟攤販退錢....
多少時間可以退,該怎麼退,你自己跟攤販協商
所以啦,很可能是因為google無能力,而非不願意......
至於那15分鐘就像是你買東西之前掏錢的緩衝時間
讓你稍微想一下要不要買....
那15分鐘不是讓你用用看的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