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thewhite wrote:
蘋果寫的清清楚楚,是「呼籲」不要做 JB
他們「呼籲」的是:「切勿安裝會破解 iOS 的任何軟體」(抱歉,這是官網複製下來的文字),「切勿」兩個字怎麼看都比較接近「不准」的意思,而不是「准」吧?
官方的原文是
「Apple 在此大聲呼籲,切勿安裝會破解 iOS 的任何軟體。另外也請務必注意,未獲授權修改 iOS 的行為已經違反 iOS 使用者軟體許可協議,因此 Apple 可拒絕維修安裝任何未獲授權軟體的 iPhone、iPad 或 iPod touch。」
如果這麼白話都看不懂他們的意思,那簡單說就是「我大聲的告訴你(呼籲),千萬不要(不准)JB,不然違反使用許可,我會拒絕應有的維修服務!」,這樣你看的懂他的呼籲是呼籲什麼了嗎?
請問哪一句話有表示「Apple 准(同意)你可以 JB 的?」
如果你連「切勿」都看不懂,小時候書讀的這麼差,我順便幫你把教育部詞典的解釋帶上來:
切勿:「千萬不要。如:「讀書時一定要專心,切勿一心二用。」《三國演義》第一○四回:「軍中安靜如常,切勿舉哀。」」
想上來找人筆戰沒關係,但至少書要唸好,把人家不准許的事情解釋為准許,這就會有點可笑了
另外一件事,照你的解釋「是「呼籲」不要做 JB」,請問一般人解釋「不要」會是「不准」,還是「准」?難道 Apple 會跟你一樣愛玩「嘴裡說著不要,但身體卻很誠實」的事嗎?
我相信大多數用蘋果裝置的人,確實沒有賣弄優越感的意思,也只是因為手機好用而用,你的行為我不信能得到多數人的認同(不管用那支手機),你這種討戰的行為只是拉低其他同樣使用蘋果裝置的人的格調而已,你這種中二的行徑,是想獲得誰的認同?
而把一個商業品牌當成信仰膜拜,也是很可憐的事情,我同情你...但有鑒於這篇文章只是討戰文,我在幫你忙讓它被回收,省的你繼續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