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政府不是有國際觀嗎??看其他國家怎麼做就好了啊如果其他國家都沒有七天鑑賞期那台灣為何要有??網路是無國界的不能因台灣的法就想要改變全世界結論:1.歐美各國如果有,那我們要向Google抗議2.如果歐美各國都沒有,那台北市政府是個自大狂的政府不要閉門造車以免留下國際大笑話
deathtrader wrote:是開7天鑑賞期的人太...(恕刪) 回美國去吧...不要來這,假台灣人...7天就是7天...難到因為是google就有特權嗎? 我是不知道google請了多少工讀生,但不要看不起台灣
boogieman wrote:我是台灣人 但是我不...(恕刪) 我也是軟體工作者,很多事情都有辦法解決,而且可以做到的,只要在退費機制上多用一些心思,並且要求消費者有合理化的理由,以這種價位的商品而言,這已經可以過濾掉一些惡意的使用者!而且手機軟體的功能,對大多數人來說一是生活應用,二是打發時間,這兩種型態的消費者,說實在會用完再退貨的情況實在是少之又少!但反觀Google,它並沒有這方面的思考,而是直接用了非常惡劣而蠻橫的做法,犧牲了消費者的權益,以一個付費消費者來說,這給我非常大的反感!!的確,台灣對於Google來說,是個可以犧牲的市場,中國都可以退出了,台灣算什麼!反正台灣一些Android手機大廠主要市場也不在台灣......
雖然pchome上面買軟體是猶豫期不是鑑賞期但是在pchome上面買軟體是有光碟的啊!我可以決定裝還是不裝但是在手機上買軟體是買了就裝上去了還猶豫勒,之前不是有爆公車行車時間軟體騙錢的事件這種事情不用處理嗎?還是大家都寫個騙人的軟體賣賣就好反正15分鐘後就不能退錢了,又不會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