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gieman wrote:
你才是糞青跟暴民
你根本搞不懂軟體服務 音樂 影像 圖片的著作權 智財權 尤其是數位化的無實體化
當你打開來用 你就是享受到了 哪來什麼退貨?
給你們糟踏七天再退貨 那創作人吃什麼?
叫你我的下一代還要不要做軟體設計 藝術創作工作?
應該稱呼您為....軟體著作人吧
我想這個問題就跟近十年前MP3開始流行時候
一堆子唱片商還有歌手在喊說...這樣市場會死掉
結果呢....過了那麼多年也還是看到很多歌手在台上
說句很坦白的...谷哥為何不能要求自己的軟體在管控呢
Android Package可以隨意安裝...
加上一個不太合乎時代法令的消費者保護法
我個人認為該罵的是立委豬公,整天只知道在那邊叫叫叫




























































































